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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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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江西省革命老区会昌珠兰示范学校采购使用的“辣椒”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名称:辣椒;抽样日期:2023年9月15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产品风险控制

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至江西省革命老区会昌珠兰示范学校。经核查,该批次“辣椒”是该学校从会昌县平平蔬菜行处购进,该蔬菜行从瑞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处,购进数量合计27公斤,截止调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已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辣椒不合格是种植环节导致。江西省革命老区会昌珠兰示范学校索证索票齐全且建立了台账,免予处罚,追溯至供货商会昌县平平蔬菜行。会昌县平平蔬菜行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源头控制不严。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会昌县平平蔬菜行通过加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认证履行好索票索证,加强进货查验等整改措施,保证使用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行政处罚

会昌县平平蔬菜行经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未建立食品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并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八条第(二)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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