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74号令》的要求,8月25日,会昌县市场监管局就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组织县氟盐化工园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召开再调度会。
会上对各企业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解答。对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压力传导到企业一线人员等核心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此次会议有效助力企业规范特种设备管理,提升生产安全性,具有较强地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夯实了理论基础。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结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专项检查,督促各使用单位切实抓好特种设备管控工作,确保我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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