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对县政务公开工作综合考核的工作提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县综合考核政务公开工作指标计分细则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对我县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我办对照考核指评分细则内容进行了细化分工(见附件)。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解表逐项逐条过筛,并在11月21日前将相关信息内容完善更新上传到位,县政府办将联合大数据中心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逐条核查,各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照评估指标内容分工安排,全面盘点、查缺补漏、增补措施,切实提高我县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确保少出现问题、不出现问题。
会昌县政府办
2023年11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