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会昌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赣州市会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uichang.gov.cn)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会昌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夯实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服务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全县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围绕全县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医疗卫生、教育、环保、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以及“放管服”改革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484条,其中,概况类320条、法律法规类750条、发展规划信息565条、工作动态类45100条、财经信息类882条、人事信息135条、行政执法信息1220条、公共服务信息1500条,其它信息60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县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2019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5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会昌县严格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强化对政府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查,强化网站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主动公开及时。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公文公开等制度,编制印发了《2019年会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促使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全面改版政府门户网站,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主线,准确把握政府网站定位,从办事、公开、服务三个方面增加公开内容,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开通了“会昌政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通“赣服通”政务服务平台会昌分厅,以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充分利用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积极推进“一证通办”,完成不动产、医疗、医保、社保、公积金、信用、举报投诉、公交出行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接入“赣服通”平台。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共工作考评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同时,健全了监督问责机制,制定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二是加强督查考核,指定县政府办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保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三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务公开水平,组织全县政府系统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参加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并举办了全县政府网站上线暨政务公开培训,全县共67个单位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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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72 |
4/8 |
221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94 |
1823/369 |
4051 |
行政强制 |
30 |
8/0 |
3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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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1 |
2.45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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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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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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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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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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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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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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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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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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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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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年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虽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二是部分乡(镇)和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整合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资源。加强网上新闻发布。加快建立以会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的政府网站群,进一步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在其它公共场所采用政府公告、社区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多种方式,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增补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逐级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四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完善依申请公开分发、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五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学习。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