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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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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廖文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发展设施,落实种植奖补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切实抓好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好城乡居民的米袋子,为推进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统筹资金对种粮进行补贴,统筹整合各类资金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1.完善扶持奖励政策。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通过精准补贴,增强扶持力度,确保种粮农民获得基本收益,解决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问题。(1)落实稻谷补贴政策。安排600万元推进粮食规模经营耕地面积的比重,力争今年全县50亩以上规模种粮大户达到500户以上(附件6)。对规模种植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根据种粮流转承包的面积、农机具购置、烘干晒场能力等情况,对集中连片种植300(不含)以上的,奖补350/亩;集中连片种植251-300()的,奖补300/亩;集中连片种植201-250()的,奖补250/亩;集中连片种植151-200()的,奖补200/亩;集中连片种植101-150()的,奖补150/亩,集中连片种植50()-100()的,奖补100/亩。因烤烟等政策性产业结构调整种植一季水稻的奖补标准减半执行。(2)充分用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水稻生产中的育秧、专业化统防统治、烘干等环节,对农业托管服务主体进行先服务后补助90万元。早稻工厂化或集约化育供苗、机插育秧用于农膜、秧盘等物资补贴50万元,抛育秧3()以上的每亩秧田补助500元,机插育秧1()以上每亩秧田补助800元。(3)着力提高急需的育秧、机插和烘干环节的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标准,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鼓励种粮主体积极申报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加大对农村低保户、脱贫户等种粮扶持力度。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安排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经费10万元和粮食生产技术培训和督查考核工作经费50万元,开展新品种引进示范和种质资源保护利用50万元;农业新技术推广经费10万;开展以机换牛以机代人演示、示范、推广32万元,突破翻耕直播技术。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现耕地质量比上年有提升,安排120万元治理全县5000亩中轻度受污染耕地,确保农产品安全。

3.强化防灾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加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病虫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监测信息,推进粮食生产农药零增长。加大水稻政策性保险推进力度。加强抗灾救灾技术指导,确保灾前、灾时、灾后各项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到位,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强农业情调度,及时准确核实灾情,落实生产救灾资金。

4.全力保障农资市场供应。各乡()相关单位要对现有库存农资开展全面摸底,对照粮食生产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及时组织种子等农资调配,确保种子、农膜、化肥、农药等品种齐全。对早稻生产种子调配确有困难的,由县财政统筹300万元采购20万斤以上早稻优质高产中迟熟品种,统配全县各乡()集中育秧,种子款在大户(稻谷)奖补资金中由乡()负责抵扣收回。要打通农资供应和农机作业的堵点,确保农资农机供应到一线,生产到一线。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坑农行为,确保农民买得上放心农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1225日前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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