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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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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                会人社建字〔20231

分类:A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1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赵万来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教师申报乡村教师高级职称不挤占非艰苦边远地农村学校任教教师高级岗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教师申报乡村教师高级职称不挤占非艰苦边远地农村学校任教教师高级岗位”问题,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评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4号)文件精神,“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的教师且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在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该政策的前提条件是“在本单位没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原则上是在本单位高级岗位已无空缺的情况下,其他人已无法晋升高级,因此不会对其他教师晋升高级造成影响。但近年来,随着此类教师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数增多,且聘任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导致本单位聘任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人数远远大于核定的高级岗位数,造成中小学一级教师长期无法晋升的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1.根据上级部门严格要求,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出台评聘政策,我局将向市人社局反映当前存在的此类问题,待上级部门提出解决措施。

2.今后,我局将联合县教科体局对按“艰边25年”政策申报中小学高级职称人员严格遵照政策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人员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15日前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373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会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622649

邮政编码:3426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