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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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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1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利春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加大九二工业园周边村庄的环境监测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空气质量预警机制

我县大气污染(VOC)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于2020年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于江西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消防救援站楼顶,自202210月投入运行至今。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运维,每月对VOCs百种污染物因子进行监测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通过实时监控、及时监测,准确掌握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监测监察能力得到提升,为园区基地环境空气的监测与监控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加强污水排放监测力度

会昌县工业园区江西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内企业污水均汇入九二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河流。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九二基地污水处理厂按要求编制了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了自行监测,各项数据按要求填报到“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监测频次和监测项目达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同时,作为重点排污单位,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每年会对九二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

下一步,赣州市会昌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园区的日常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出现突发环境事件;同时,对存在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15日前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38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赣州市会昌生态环境局            7213972邮政编码:3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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