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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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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3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郜韶华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晓龙乡普通农户享受红薯种植奖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512日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会昌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产业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参照历年来的产业项目标准,明确规定各乡镇红薯种植奖补标准为150/亩,适用对象为脱贫户和“三类人群”。因此晓龙乡普通农户种植的红薯,不属于农业产业奖补范围。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的各类涉农资金中,没有关于红薯种植的资金项目;县级财政的各类涉农资金中,也没有关于红薯种植的资金项目。因此,在当前无相关奖补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无法对晓龙乡普通农户种植的红薯进行奖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大力推动我县各类农业产业做大做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15日前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383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会昌县农业农村局       5622137

邮政编码:3426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