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康林贵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白石村光伏发电站迟迟未并网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光伏开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核实,您反馈的白石村光伏发电站项目(装机200千瓦,建设地点为白石村烤烟房)于2023年7月纳入市级1兆瓦以下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9月11日办理备案手续,并于10月建成等待并网。
受全省电网消纳能力限制,2023年9月15日,国网省电力公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分布式光伏消纳和并网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红色预警地区原则上暂停所有分布式电源并网,包括户用光伏。根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要求,各电压等级接入的分布式光伏总容量不应超过220千伏变电站可开放容量,以避免引起向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反送电受全省电网消纳能力限制;会昌县新能源发展迅速,2023年9月已并网的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已达141.5MW,电网消纳评估等级为红色;故导致部分已纳规光伏发电项目暂时无法并网。
2023年12月20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再次明确鼓励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强调电网企业要采取科学的调控技术和方法,逐步释放消纳空间,做到“应并尽并”。我县积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并于2024年1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户用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光伏建设开发行为开展了摸底排查,并积极协调解决光伏电站并网难题。经供电公司反馈,白石村光伏发电站项目已建成的67.2千瓦装机已于2024年4月3日全额并网发电。
下一步,我县将密切关注全县电网消纳变化,督促县供电公司对已纳规光伏发电项目“应并尽并”,及时清理超出时限或确认无法推进的项目,并鼓励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储能等手段解决消纳难题,健康有序推进我县光伏项目开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于8月1日前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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