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郜韶华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晓龙中心小学至晓龙初中上学路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赣州市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目前农村公路(交通口)上级资金补助只针对县道三级路、建制村通双车道(路面宽6米以上)升级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占总投资比30%左右,剩余70%资金需要县财政配套,其它村组公路当前无享受补助政策。
晓龙中心小学至晓龙初中段道路属于村级公路,路段总里程约1.6公里,桥2座,现状路面宽3.5米,混凝土结构路面。2022年至2024年,我委多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总投资约395万元。2023年初完成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后,向省、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了该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申报文件。2023年2月省发展改革委派出以工代赈项目申报核查组深入晓龙乡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核查组在现场指出该路段虽然建成20余年,但路面结构整体状况良好,能够基本满足当地农村交通通勤需求,考虑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效益,暂不予支持该路段重建。
2024年,我委转变申报方向,在重新核定减少部分投资的情况下,组织申报了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专项资金。核定总投资195万元,申报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需求155万元。根据目前了解情况,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已下达完毕,今年该项目暂未列入下达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关注该路段运行情况,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待符合政策时,再向上申报项目以工代赈专项资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月1日前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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