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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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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余               会文旅提字20226

分类:A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对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8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刘天明委员:

您在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文创产品开发情况

1.成立工作机构,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

有序推进文创产品的开发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专门成立了文创产品开发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业务领导为副组长,产业发展股、文化馆、博物馆和图书馆负责人为成员,产业发展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2.抓住重点,鼓励开发文化创意产品。

以非遗为主要载体,鼓励岚昌藤器、文记藤器、倡寿食品,汉仙岩、紫云山、洞头雪莲山、和君小镇等非遗企业和景区开发具有会昌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目前,已开发出以皮雕为材质的八仙文化系列产品20余款,以毛体书法为主题内容的剪纸文创产品40余款,以动物、吉祥物及实用物件为主的藤器文创产品50余款,以和君小镇同学围屋等为题材的小件创意产品若干款。

    3.加大投入,高质量开发文创产品。

今年年初,我局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委托赣州市民间非遗研究院,根据红色、生态、传统等文化内涵,对我县文创产品进行开发设计,目前15款产品初稿设计已基本完成,即将进入设计提升和制作阶段。同时我局还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计划于今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委托专业机构开发出一定数量的文创产品。

  4.搭建平台,宣传推广文创产品。

通过组织藤器、剪纸类文创产品参加深圳文博会、井冈山红色文化旅游博览会、江西省旅发大会等展示展销,鼓励张奕清、文平清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参加省市文创大赛等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县文创产品的影响力。同时,鼓励独好园、汉仙岩等景区设置文创专区,销售相关文创产品。

二、下一步打算

为提高我县文化创意产品影响力,提供良好的环境,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1.统筹整合文化和旅游优势资源,加强在创意设计、工艺创新、市场营销、人才引培、品牌提升等方面合作,促进大企业大集团与中小微企业的协作,实现行业共同发展。

2.鼓励试点单位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合作、授权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经营等。

3.建立完善文创产品开发信息名录,为创意设计单位、制造企业、金融机构、平台类企业等畅通信息渠道,培育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示范单位。

4.支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行业组织发展,促进市场主体资源共享、渠道共用,联合打造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品牌体系。

5.培育一批创新型装备研发和生产服务企业,加强文化创意内容和技术装备协同创新。

6.实施旅游商品创意提升行动,依托文化、提升品质、引导消费。

7.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用足用好支持科技创新、改制重组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9月20日前对您提出的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2822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会昌县文广新旅         5622133

邮政编码:3426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