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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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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6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詹洪委员:

您在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乡村建设中如何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乡村建设工作的关心。今年,市里下达的新农村建设点指标是省级建设点71个、县级自建点73个,由于今年财政资金紧张,未配套省级建设点的县级配套资金,所以全县只建设71个省级建设点,每个点只有省级配套资金15万元。见关于印发《2023年会昌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新农字〔20231号)文件]。我们也下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会昌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会新农字〔20232号)文件,会议明确重点通过“四小”微改造和抓20%示范户和20%重点户的工作,让群众共同参与到乡村建设工作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15日前对您提出的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383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会昌县农业农村局        5622137

邮政编码:3426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