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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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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3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清华委员:

您在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我县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民政局一直在努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扬优势、补短板、抓规范、可持续”的工作思路,聚焦重点难点、优化服务供给、强化兜底保障、巩固制度成果、补齐服务短板,积极营造安全、平稳、有序的养老服务环境,不断推进我县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健康养老产业得到长效发展。

一、奋力打造养老服务人员队伍方面

为加强养老专业人才队伍。2021年,我县出台了《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府发[2021]7号)文件,实施意见明确:加强人才教育培训,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相关院校养老服务类专业毕业生到非营利性养老院连续就业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入职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探索实行“定点招生、定向培养、保障就业”的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培养模式。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认定结果作为养老护理员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积极营造养老服务氛围方面

根据省、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近年来,一是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会府发〔20154号)、《关于印发<会昌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办字〔202012号)、《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府发[2021]7号)等一系列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政策文件,大力宣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县民政局常态化通过媒体、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养老服务相关政策。三是通过养老服务与乡村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相融合宣传养老服务的相关政策。四是通过村(居)干部和退休干部、老师、老党员带头在村(居)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各种活动,现场宣传引导。让老年人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的各种活动,从而转变居家养老的老观念、旧思想,积极城乡老年人融入机构养老,让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三、凝聚养老服务合力方面

2021年,我县成立了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会昌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了将民政部门纳入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在加强规划布局、保障用地需求、增加设施供给、加大资金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完善补贴制度、加强人才教育培训、健全从业人员激励机制等方面强化了养老服务要素支撑。

四、深化医养融合,提高康养水平方面

积极发展养教结合、康养小镇、森林康养、旅居养老等新兴业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和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和康复适宜技术服务。加大康养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旗舰龙头企业。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市医保局会昌分局上报市医保局组织定点评估。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协议合作,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便捷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五、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方面

2021年,我县以政府名义出台了《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府发[2021]7号)文件后,明确了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协同监管,实现各部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指导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切实承担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主体责任,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养老服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对被纳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机构和个人,通过“信用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快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三是强化质量安全。加强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健全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政策,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鼓励支持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保险,增强养老机构防范风险能力。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行为,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加强标准引领。贯彻落实养老机构安全、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15日前对您提出的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各项工作。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384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会昌县民政  5622231

邮政编码:3426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