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钟艳莲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居民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专项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再生资源行业由于网点分散处在居民区、分拣处理较粗放,一定程度上存在“小、散、乱”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结合实际工作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摸清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底数。2024年4月22日-30日,我局与有关部门前往会昌城区和乡镇对再生资源回收点进行了实地调研。目前,会昌县现有各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点138家,主要以个体工商户为主,大多数都具备营业执照,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赣工商办字〔2018〕23号)文件要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已列入整合事项,备案信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在协同监管平台推送。今后,我局将及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动态更新掌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底数。
二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我局计划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部门与属地乡镇沟通协调和联动,依法对违法违规回收站点予以处罚或取缔,对有证照且在居民区范围内的回收点,引导废品回收分类堆放、即收即运,对在居民区范围内有证照需要加工分拣的回收点要求错开居民休息时间,做到不扰民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形式向废品收购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其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考虑地域、人口等各方面因素,联合城管、城市社区、市管等部门合理规划布局和审批经营网点,建设发展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市场),使我县的再生资源行业走上正规健康的发展之路。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月1日前对你们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你们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会昌县商务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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