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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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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多富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永隆乡加油站建设项目落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建加油站必须符合全省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和我县“十四五”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根据省商务厅《江西省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会昌县永隆加油站(规划编号:GB202)已纳入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

按照赣州市商务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承接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服务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市商务运字〔20208文件要求,新建加油站项目业主必须取得项目用地后,结合新建加油站相关要求申报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在取得市行政审批局规划确认文件后并在有效期内按程序办理开工备案,加油站竣工后经相关部门现场验收,按所需提交材料要求申报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目前,永隆乡新建加油站未申报取得规划确认暂时也没有市场主体提出建设加油站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10日前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