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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61 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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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蓝晶晶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打通湘青中路至阳光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要求建设的湘青中路至阳光路规划道路,是属于县第四轮总体规划湘青中路中的九州大道至阳光路段,该道路长约730米,宽40米。根据县工作安排,湘青中路中段(九州大道至教育大道)建设项目明确由我局作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对整条道路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分步分段实施。项目已启动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编制及批复,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因九州大道至第三小学北门段涉及的征拆量多、难度高、需征拆资金量大以及用地指标未解决,我局将根据县工作安排以及建设用地指标解决、项目资金落实、征地拆迁完成等情况,分步分段推进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1日前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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