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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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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朱凌云委员:

您在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设施建设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新能源充电桩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做好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我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合理布局,有序推进2017年以来,我县先后印发了《会昌县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制了《会昌县新能源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0)》《会昌县充电基础设施布点方案》,对我县城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进行了总体布局。规划中心城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为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我县积极鼓励、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在我县投资建设汽车充电设施,各乡(镇)政府、县属国企、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也积极响应,合力推进我县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截止2025年6月底,全县累计建成充电桩490根(直流331根,交流159根),其中城区主要分布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加油站、酒店、景区等,19个乡镇已实现全覆盖,基本满足县域充电需求。此外,已办理立项手续在建充电桩项目11个,合计75根充电桩,县属国企也结合现有充电桩布局规划了13个充电桩站、65根充电桩,预计年内开工建设,届时将进一步优化县域充电桩布局

二是完善服务,强化监督。为优化充电桩服务,近年来我县有序推进电桩运营企业接入省级互联互通平台,实现了在线找桩、导航、支付、故障预警等功能,进一步加强了充电桩服务管理。同时,我县持续优化充电桩备案服务,积极做好工商业用电分时电价宣传和解读工作,推进充电桩企业、新能源汽车用户降低用能成本;并联合开展了充电桩企业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落实“电价+服务费”收费制度,规范充电收费行为,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充电服务。

三是加强宣传,保障安全。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用户合理充电桩,一方面,我们督促充电桩运营商做好站点宣传引导工作,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充电桩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做好隐患排查,合理设置充电桩使用指引、应急处置指引,按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毯等应急设备,保障充电过程安全;另一方面,我县积极在线上、线下开展充电桩使用等相关信息的宣传,引导用户正确、安全地使用充电设施。

此外,针对私桩共享互联新模式,国内部分地区有小范围的推广,但落地过程中暴露出经营资质、小区安全管理、费用核算等诸多问题,实施条件暂不成熟,后续待相关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明确后,我县将适时引进相关运营企业,推动我县私桩共享互联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于8月10日前对您提出的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6日

关于对政协县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征询意见表

回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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