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赖远柱委员:
您在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我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规划布局。2017年以来,我县先后印发了《会昌县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制了《会昌县新能源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0)》《会昌县充电基础设施布点方案》,对我县城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进行了总体布局;在我县“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中,也将对县域充电桩建设网点作进一步规划。在现有规划中,明确了“中心城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但目前充电桩建设以鼓励、引导为主,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将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作为项目验收的条件,须待国家、省级出台相关意见,予以高位推动。
二是加速推进建设。我县积极鼓励、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在我县投资建设汽车充电设施,已引入34家充电桩企业,建设461根充电桩。各乡(镇)政府、县属国企、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也积极响应,已有10个乡(镇)政府利用投资建设充电桩,县属国企也结合县域充电桩布局在公共停车场、企事业单位、景区等处规划了13个充电桩站、65根充电桩,各单位正合力推进我县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截止2025年6月底,全县累计建成充电桩490根(直流331根,交流159根),19个乡镇已实现全覆盖,基本满足县域充电需求。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我县持续优化充电桩备案服务,积极做好工商业用电分时电价宣传和解读工作,推进充电桩企业、新能源汽车用户降低用能成本;并联合开展充电桩企业市场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落实“电价+服务费”收费制度,规范充电收费行为,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充电服务。同时,扎实做好充电桩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充电桩运营商做好站点宣传引导工作,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充电桩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做好隐患排查,合理设置充电桩使用指引、应急处置指引,按要求配置消防栓、灭火毯等应急设备,保障充电过程安全;积极在线上、线下开展充电桩使用等相关信息的宣传,引导用户正确、安全地使用充电设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于8月10日前对您提出的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会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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