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曾彦、邱丽雁委员:
您在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电梯安装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政策,我县自2019年至今,连续5年实施了14个老旧小区项目改造。在改造过程中,拆除“两违”建筑、打通生命通道、增设消防设施,新增停车位、电动车充电桩、增设智慧安防工程、鼓励电梯加装等举措是基本的改造内容。为加快我县电梯加装工作,我县出台了相关奖补政策和明确了相关工作流程,在老旧小区改造前召开居民征求意见会,对符合加装条件的楼栋征求居民的加装意愿,宣传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
一、出台了加装电梯有关政策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电梯加装工作有序实施,我县于2023年3月17日印发《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昌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的通知》(会府办发〔2023〕4号),文件明确了我县电梯加装工作按照“政府指导、业主自愿,统筹兼顾、保障安全,简化手续、稳妥推进”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补助,奖励补助标准为县财政按加装电梯费用的50%给予奖补,20万元/台封顶。
二、明确了加装电梯工作流程
为推进电梯加装工作,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会昌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事流程>的通知》(会住建发〔2020〕107号)文件,明确了加装电梯的办事流程及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按照业主协商、社区公示备案、相关单位联合审查、按规定施工建设等流程实施电梯加装。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加装电梯作为一项重要改造内容,积极向居民宣传电梯加装政策,到项目现场踏勘加装技术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楼栋重点上户征求意见,对有意愿的楼栋由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居民意见会,按照流程签订加装意向书等。因加装电梯涉及场地是否符合加装、楼栋居民意见是否一致、居民是否愿意出资申报等关键环节,属于居民自愿申请、政府技术支持、财政给予补贴的惠民项目,对提出申请的楼栋,即有工作组上户进行现场踏勘等跟进措施,引导鼓励居民实施电梯加装。
三、我县加装电梯实际情况
一是业主难以达成一致的加装意愿。电梯加装的主体是业主,须由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对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在现实当中,一个单元楼的业主很难达成共识,低楼层居民担心采光、噪声等问题,且没有使用需求,普遍反对意见较大。
二是业主资金筹集有难度。有些楼栋业主达成了加装意愿的,在后续需出资承担建设资金时,出现不愿意出资、对按比
例需要承担的出资部分拖欠不交等情况,导致施工单位拿不到工程款,给后续电梯正常使用留下隐患。
三是后续维护保养难以保障。老旧小区大部分属于无物业管理,改造前无需缴交物业费。电梯加装后需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维修,这笔经费需由业主共同承担,很难长期收齐物业费,从而无法保证后续维护资金的筹集。而作为业主自主选择并享有的电梯使用权利,政府部门没有政策依据和经济来源去承担此项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月1日前对您提出的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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