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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富城乡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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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城乡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会昌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全乡的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现将2022年度富城乡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自身法治素养。重点从三个层面推进全民学法。一是领导带头学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律法规纳入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党委中心组学法4次,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乡村振兴促进法》等20部法律法规和法治政策文件,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科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二是加强乡村干部法治培训。进行法治宣讲14场(次),参加干部150人。坚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制度,富城乡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100%,不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推进全民学法。广泛组织开展法律“八进”(进机关、进村、进社、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宗教场所)活动。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举办乡级法律明白人培训3次,配齐配强“法律明白人”队伍。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乡党委会议先后2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严格落实《会昌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要求,为有序推进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政府乡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各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细化工作职责,形成逐级抓落实工作体系。加强政府网址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对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进一步细化分工,使其服务窗口更科学化,合理化,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决策前风险评估及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最大限度消除决策风险。

四是依法规范行政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信息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优化公共服务,提升服务效率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整合,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延伸。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在14个行政村(居)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今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站通过接访及电话等形式受理群众法律咨询40余次,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民主监督方式

一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及时向上级政府、同级党委、乡人大或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乡村振兴、环保督察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二是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乡级层面内以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为主要方式,各村(居)以“三务”公开栏为主要阵地公开村务信息,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坚持深排细查、摸清底数。全面深入排查影响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做到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时期反复排查、隐患问题超前排查,确保排查能够深入到每个领域、每个行业、每个环节,实现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人、不漏一个矛盾隐患。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排查深入、预防到位、化解及时。2022年以来,全乡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24件,调解成功24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二是坚持分级调处、包案化解。认真落实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排查出的一般性矛盾问题,立行调解到位,坚决防止矛盾持续加剧,问题逐步升级;对重大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工作要求,明确办理期限,持续跟踪督办,确保纠纷能够得到有效化解。三是坚持多方联动、攻坚化解。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细化和落实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和各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以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组长、驻村干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开展常态化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排查出来、化解到位,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宪法、《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建设村(居)务公开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平台,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依法行政的前提,组织法治副校长在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2场(次)、参加师生300余人(次),利用“圩日”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15场(次),悬挂横幅标语20条、散发宣传资料2400余份。

二是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标准。在选人用人方面,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考核任用工作人员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及计划

一是转变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乡机关工作人员及村(居)“两委”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水平,强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法治工作推进的常态化。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党群服务平台,线下网格员等,将政务相关信息及时送达到居民家中,保证政府信息传达的有效性,及时性,实行网格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与法治化管理相结合;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微信发布、乡村大喇叭、法治讲座,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散发宣传单、发放法律书籍、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使居民能知法懂法用法,工作人员能守法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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