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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洞头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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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洞头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谁执法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不断推进我乡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单位的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现将我乡法治建设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制宣传教育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乡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积极制定并实施阶段性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一是成立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工作职责。二是完善相关的制度,进一步落实职责任务,使辖区形成鲜明的宣传教育工作网络。

(二)突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推进法治建设扎实开展。

一是紧紧抓住关键少数,认真组织领导干部、村居两委干部的学习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了3次党委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4乡机关干部会前学法活动,2次针对村(居)支委干部的培训班。领导干部积极参与了网络法律知识考试及全省公民法律知识考试。使公职人员能够带头知法守法爱法用法,为推进“法治乡镇”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乡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声势和群众学法用法的氛围,让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三是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在中心学校组织开展了法治讲座活动,让法制教育在青少年脑中扎根。四是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开展好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推动宣传工作的全覆盖,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三)强化保障措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成有效合力。一是加强队伍保障,建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机制,设立了工作台账,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500余人次。二是加强制度保障。为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日常业务的规范化,实现了洞头乡司法所场所建设,各种规章制度及办事流程全部上墙,所容所貌焕然一新,创建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场所。工作资料齐全,归档及时,所内工作人员均能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在岗在位。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普法工作需要。

(四)推进依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完善了《洞头乡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平台,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乡与会昌柯睿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让法律顾问在处理综治信访工作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重视调解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大力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全乡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建设,明确工作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支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今年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其中,比较重大的有1起,均得到有效调处,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乡村干部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仍然有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目标不明、任务不清,认为法治建设是宏观的,是形而上学的,在推进和落实具体工作职责上不积极不主动。二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 创新不足。三是普法工作开展不够平衡, 农民的普法宣传教育相对滞后。四是调解工作方式、手段滞后,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和业务素质能力尚有欠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是“八五”普法着重之年,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之年,我乡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推动洞头乡确立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全面加强推进”普法规划落实,强化机关会前学法成效,深入开展“法律”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法治环境。三是全面落实法治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我乡经济发展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加强联系。保持与上级工作部门沟通,争取更多的指导和支持,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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