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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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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乡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洞头乡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平安洞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

1.压实主体责任。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行政的主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会昌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会昌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会昌县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方案》,在党委会上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见效。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2.健全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法治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讨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的法治意识,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法治化水平

  1.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动态371条、公告公示12条、财务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2条,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健全制度建设机制。坚持重大行政性规范文件请示报告制度和后评估制度。在制定、修改和争议较大地方引入第三方评估。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不断提高重大制度建设事项的协调决策能力和质量水平,推进法治化建设水平。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动执法公正文明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部门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做到多部门联合执法部门协同、组织有力、运作顺畅、高效统一。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权利。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文书合法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内容齐全、填写规范,全面系统完整归档,做到全过程留痕、可追溯管理。今年,收到生猪养殖污染举报2件,到群众举报电话3余人次,回复群众举报情况3件,处理建筑垃圾违规与生活垃圾混合案件1件。按期办结率100%,总体办件满意率为96%以上。

(四)强化法治教育,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意识

1.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作用,按照《2023年度全县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计划》要求,认真落实会前学法,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年内共开展中心组学习2次,干部职工学习6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2.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对乡干部、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设立1个“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站,在每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明白人”服务工作岗。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党政机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成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方位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增强公众法治幸福感和获得感。优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做到矛盾问题发现在基层,消除在基层,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乡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件,调解成功5件,成功率96%。

二、存在的不足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方面还存在差距。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到位、理解不够深刻,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理念还有所欠缺,对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缺少深入思考,未能较好理解决策部署的战略性和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级决策部署细化落实。

2.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有待加强。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工作较多局限于传统思维和原有框架,突破性、创新性工作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建设性意见破解难题较少。

3.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中还存在着“差不多”的思想和“突击一下”的思想和“宣传一阵风、过后没人管”的工作作风。宣传效果还不理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要求,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坚持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严格按照法治督察要求整改落实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学习,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委中心组、干部会议学法常态化开展,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

2.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要求,丰富普法形式,利用公众号等新媒体扩大普法宣传面,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加强学习,强化矛盾调处能力。深入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加大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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