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昌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我委根据《江西省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赣州市基层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前期发包试点工作情况,研究起草了《会昌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各乡(镇)、各单位征集意见。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年12月18日前,通过一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邮箱:fgw310@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会昌县月亮湾新区行政中心3楼316-2室(邮政编码342600),并在信封上注明“《会昌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联系电话:0797-562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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