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司法局:
根据《关于明确创建全国足球改革试验区2022年任务指标的通知》(赣市健办字〔2022〕3号)要求,2022年我县需完成3块社会足球场和1块学校足球场的建设任务。为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社会足球场和学校足球场的建设目标任务,根据县人民政府和《会昌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我局《关于要求解决县社会足球场和学校足球场建设资金的请示(征求意见稿)》向贵单位征求意见。请贵单位将意见建议在原稿上修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6月17日前反馈至县教科体局,无意见也请加盖单位公章反馈。
联系人:吴旭春;联系电话:18170486546;邮箱:jxhctyj@163.com。
附件:1.关于要求解决县社会足球场和学校足球场建设资金的请示(征求意见稿)
2.财政资金类请示件呈批件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
关于要求解决县社会足球场和学校足球场
建设资金的请示(征求意见稿)
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明确创建全国足球改革试验区2022年任务指标的通知》(赣市健办字〔2022〕3号)要求,2022年我县需完成3块社会足球场和1块学校足球场的建设任务。经各乡(镇)前期上报和我局现场踏勘,拟新建南外公园(会昌小学北围墙外)五人制社会足球场2块、文武坝镇彭迳村廖屋五人制社会足球场和希望小学学校足球场各1块。为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社会足球场和学校足球场的建设目标任务,恳请县人民政府同意从现有已争取的2019年江西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县级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中(赣财建指〔2019〕14号)解决4个足球场项目建设资金137万元。
妥否,请批示。
附件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