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赣州市会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ichang.gov.cn)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会昌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有效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任组长,办公、政工、督察、各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有组织、有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公开。
(二)完善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公开内容、制度、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健全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进一步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
(三)丰富公开内容。2019年度,按照上级要求,我局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到多角度、全方位公开。通过《会昌公安》电视栏目、“平安会昌”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新媒体、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定期公布公安的日常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文件和主要业务信息等内容;及时回复网上信访网友咨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检查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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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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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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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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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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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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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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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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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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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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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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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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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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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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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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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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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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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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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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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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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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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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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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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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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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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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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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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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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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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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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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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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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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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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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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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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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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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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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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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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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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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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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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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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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新的政策法规解读解读方式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
2020年,县公安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放管服”改革、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部门责任,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