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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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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会昌县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赣州市会昌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ch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昌县公安局联系(地址:赣州市会昌县月亮湾新区盘山大道,电话:0797-5635152,邮编:342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会昌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规范有序。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发布主体,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充分调动各部门、各警种工作积极性;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发布涉及公众生产生活和群众普遍关心的公安政务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多元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做全方位、多角度公开。充分发挥《会昌公安》电视栏目、“平安会昌”微信、微博、抖音、今日头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警营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主题活动,强化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增进公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在法定期限内给予回复和公开,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评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责任有效落实、各项目标圆满实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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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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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会昌县公安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工作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会昌县公安局将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意识。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健全保密审查等相关程序规定,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依法将公安工作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警务部署、法律法规,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警务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是拓宽公开途径,推进公开工作。依托“两微一端”及抖音等新媒体为主要平台,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警营开放日等形式,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公开能力。开展政务公开专题教育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强化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会昌县公安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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