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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民宗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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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民宗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会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县民宗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民宗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会昌县行政中心513室,邮编:342600,电话:07975620368)。

一、概述

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第一,领导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加强了我局与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第二,完善规章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会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在原来制定的规范性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第三,加大投入力度。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打造“权力阳光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办公经费上予以大力支持,按照“凡工作需要的一律保障到位”的指导思想,在人员电脑配备、网络维护、照相机设备器材采购及人员培训等方面,都安排了专项经费,使具体承办人员手中有“利器”、办公有环境、培训有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5条。其中,在网上公开48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15年全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费用合计0.5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免收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复印、递送等费用。

  六、今后的工作方向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丰富公开形式,重点做好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一)夯实工作基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科学规范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适时完成《指南》和《目录》的调整工作并对外公布。

  3、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公开年度报告。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通过参加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代训、在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课程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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