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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六大主攻方向”用地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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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会昌县委办公室文件

会办发〔2021

  

中共会昌县委办公室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昌县“六大主攻方向

用地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会昌县“六大主攻方向”用地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会昌县委办公室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


会昌县“六大主攻方向”用地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水平, 加强对全县六大主攻方向用地需求的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科技创新、工业倍增、旅游提质、城乡融合、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民生改善“七项重点工作”,以强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保障,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 ,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全县“六大主攻方向”用地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六大主攻方向”用地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余学明同志任组长,吴惠平、施志福、蒋小英、罗水养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用地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确保用地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用地报批、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零行动、批而未供和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出让金收缴等5个工作组,其组成如下:

(一)用地报批工作组

长:罗水养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光裕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县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林业局及用地所涉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胡炎明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零行动工作组

长:吴惠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施志福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蒋小英县政府副县长

员:县自然资源局、工业园管委会、九二基地办、司法局、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和筠门岭镇政府、麻州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汪诗昌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批而未供和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组

长:吴惠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施志福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蒋小英县政府副县长

罗水养县政府副县长

  员: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业园管委会、九二基地办、公安局、卫健委、气象局、城投公司、农投公司、旅投公司,白鹅乡政府、小密乡政府、西江镇政府、庄口镇政府、珠兰乡政府、文武坝镇政府、麻州镇政府、站塘乡政府、周田镇政府、中村乡政府、永隆乡政府、洞头乡政府、筠门岭镇政府、富城乡政府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汪诗昌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组

长:罗水养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光裕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祖发  赣州市国沣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

员:县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督查落实办、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王涌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五)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组

长:赖道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罗水养县政府副县长

员: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工信局、供电公司、中心城区征地拆迁指挥部、住建局、庄口镇人民政府、九二基地办、司法局、教科体局、法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联络员:曾丽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二、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用地报批工作组

1.目标任务: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经摸底统计的县级重点工程和各乡镇比较重要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1个项目(批次项目用地1701亩,其中耕地622亩),线性工程、风力发电单独选址项目(用地1691亩,其中耕地338亩),农民建房(批次用地260亩,其中耕地115亩)共计3652亩用地报批工作(详见附件1)。

2.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1)完成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及土地成片开发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和《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和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涉及用地责任单位及乡镇

2)完成新增建设用地林地报批手续。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和林地审核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8号)文件精,涉及使用林地的,需具有林地审核权限的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同时抄送有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要求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由林业局就我县涉及林地的负责在用地报批之前办理相关林地手续,保障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进度。(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项目责任单位)

3)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精神,各地在组织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并预存入人社保部门专门的代保管资金账户;为加快用地报批的工作进度,确保报批工作顺利开展,由县财政局按时根据县自然资源局确定的用地报批批次用地面积,将相应数额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资金存入县人社局专门的代保管资金账户,并提供相应的资金转账单等材料。(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4)积极争取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库。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文件精,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纳入省级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产业项目用地。在用地批准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由县发改委牵头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牵头单位:县发改委;配合单位:工信局、工业园管委会、九二基地办、各项目用地单位)

5)着力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目前我县库存水田指标有1069.5亩,但该部分水田指标均为与国丰公司合作开发指标,而我县今年需要解决1075亩水田占补平衡指标,占补平衡形势仍然严峻,需要进一步加大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力度。(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完成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等相关手续。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会昌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会字(2014)58号)的文件精神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度用地项目征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避免在重点项目在征地拆迁等领域引发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防范、降低、消除社会稳定风险。各项目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报县委政法委备案。(牵头单位:县政法委;配合单位:各项目用地单位)

7)积极争取600亩新增建设用地专项计划。按照往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分配规则,十三五期间我县享有600亩精准扶贫专项计划,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项目用地,2021年度我县仍将积极向上级争取600亩专项计划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项目用地单位)

8)按时缴纳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用地报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需按规定及时缴纳防洪保安资金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以便省厅下发用地批复。(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3.部门职责:

各项目用地单位: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实施征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涉及单独选址项目还应编制地灾评估、压覆矿评估报告、土地复垦报告报批基础资料;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用地报批材料组卷及报送全县耕地占补指标的入库管理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将符合要求的项目争取列入省重点项目;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用地报批的所涉及的社保资金预存、新增建设有偿使用费的缴交及编制相关报告的工作经费等;

县人社局:负责社保资金账户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票据;

县林业局:负责各用地项目的使用林地手续报批;

其他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零行动工作组

1.目标任务:今年年底前清理处置闲置土地423.952亩、低效用地129.9亩。

2.工作内容:

1)清查摸底。根据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录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重点核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供而未用、供作他用、土地闲置、低效利用等问题。

2)闲置和低效用地认定。由县自然资源局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53号令)对未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进行建设的地块进行调查,根据合同约定的开发日期、开发强度认定闲置时间和闲置面积。

3)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根据调查认定结果,分门别类进行依法处置:对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县自然资源局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县自然资源局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属于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而形成闲置土地的,可以选择延长动工开发期限、调整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等方式进行安置(详见附件2、3)。

3.职责分工:

工业园管委会、九二基地办:对本次清理处置承担主体责任,对符合批而未用及闲置土地条件的项目用地进行汇总报告,对相关线索依法处置、依法移送,依据项目的招商、投资合同(协议),现状测绘等相关资料,对工业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负责清查结果汇总报告;

自然资源局:负责政策指导、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土地供应、撤销批文、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及处置方案报审;对项目规划建设指标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牵头实施项目规划竣工复核验收;

司法部门: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的法律法规进行指导、解释;

发改、工信、商务、税务、生态环境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项目的入园准入、立项规模、投资强度、经营情况、亩均税收进行核查;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有偿收回土地所需资金,解决清理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勘测、评估、诉讼等相关费用;

筠门岭镇政府、麻州镇政府负责园区征地拆迁工作。

(三)批而未供和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组

1.目标任务:年内完成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601.4亩、批而未用土地4111.77亩,撤销批文278.36亩。

2.工作内容:

1)清查摸底。对2008年以来批准的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合同录入情况摸清我县新增建设用供应和未供情况;依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线对已报批地块进行现场核查,了解土地供应情况和开发利用情况。

2)因地施策。根据前期的调查摸底情况,逐个批次、逐个地块认真研判,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督促开发建设消化一批、基础设施建设消化一批、限期征拆处置一批、撤销批文盘活一批、完善用地手续处置一批的办法全面处置(详见附件4、56)。

3)限期整改。在各个批而未用、批而未供地块提出处置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提升我县批而未用、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效率,确保又快又好完成处置。

3.职责分工:

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业园管委会、九二基地办负责督促园区项目加快开发建设;商务局牵头负责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负责协调解决消化处置存在的问题;有征地拆迁任务的乡镇政府负责征地拆迁。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组

1.目标任务:全年立项500亩,新增耕地验收力争400亩以上(不少于300亩)。

2.工作内容:

1)准备动员阶段,5月份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2)实施拆旧阶段,8月份前完成项目立项工作;

3)实施复垦阶段,10月份前完成项目的实施;

4)验收阶段,11月份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3.职责分工: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增减挂工作的工程资料收集、审核,协调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工作,协同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工程督查、新增耕地测量,耕地质量提升、认定、报备以及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汇报工作;负责政策技术指导、指标核定、建新区用地审查报批、组织新增耕地验收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规范资金使用,分乡镇出具工程预算审核及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在收到工程审核材料之后及时出具工程审核报告;

县审计局:负责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在项目工程审核材料提交后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土壤检测报告、参与新增耕地验收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地及房前屋后林木的处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沟渠的施工质量监管工作,主要是检查建设单位以及设计、监理、施工参建各方在质量保证方面的履职情况,实体质量由参建各方负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增减挂项目的拆旧、复垦、验收、后期管理以及督促种植等工作;

县督查落实办:在项目实施期间每月督查一次,于每月30日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国沣公司:负责资金拨付、共同参与项目管理、验收;

其它成员单位同时参与新增耕地验收工作。

(五)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组

1.目标任务:今年6月底前,完成水东大道北侧、文青路东侧A1地块等7宗土地共计欠缴土地出让金11860.51万元催缴入库工作;下半年,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跟进收缴进度。

2.工作内容:

1)问题整改阶段(2021年4月5日-5月5日)。确属政府原因,未完成“净地”交付的,由相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在1个月内解决遗留问题; 属用地者原因未缴的,应无条件全额缴交。

2)依法强制收缴阶段(2021年5月1日-6月30日)

对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用地者,经催缴后仍拒不缴纳的,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收缴。

① 因用地者自身原因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依法强制征收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政府原因的,在清除遗留问题后再次下发催缴通知限时清缴,逾期仍未缴清的,依法强制征收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3.职责分工:

县自然资源局:4月15日前摸清楚宗地内存在的问题,并在4月20日前书面函告相关单位、乡镇;

县财政局:要积极保障相关用地遗留问题处置涉及的资金、经费,并在4月20日前理清楚欠缴企业和个人是否存在工程款或项目资金未拨付的情况;

乡镇和有关单位5月5日前将遗留问题、杆线迁移处置到位;

司法局:全程给予法律支援、保障;

县法院:做好诉讼案件的支持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用地保障工作是确保各类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用地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清用地保障工作面临的迫切形势、严峻挑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千方百计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用地保障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要加强纵向、横向协调联动,逐个对接、梳理项目进展情况。要明确责任人,细化完成时限,形成“一个任务、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要因地制宜、分类处置,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精准保障项目用地,为重大项目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要健全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全力推进工作,破解用地难题。

(三)转变观念,科学谋划

1.要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引进项目时要从全县大局出发,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对企业用地诉求的分析判断,切不可一味满足、大手大脚。要提高招商质量,避免为完成招商任务而“捡到篮子都是菜”,形成“引进——闲置——清理——引进”的恶性循环。

2.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围绕“六大主攻方向”抓好项目建设。抓项目建设时,首先考虑安排使用存量土地。中心城区存量土地主要用于城建项目,要多方筹措资金完善城区路网等基础设施,科学有序安排商业和住宅设施建设。要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引进高质量项目消化工业园区存量土地。要服务好和君、温泉等重点项目建设,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开发建设。

3.关口前移把好招商关。项目落地后发现没有实力时再清理时间长、成本高、难度大。要改变走马观花式的项目考察方式,尤其是用地量大的重要项目要县领导带队、专家参与,深入细致考察,不急于下结论。对于投资大、用地规模大的项目,采取分期分批方式供地,视其开发建设情况考虑后期供地。项目洽谈时要宣传好相关政策,把丑话说在前头,杜绝闲置浪费土地。

4.构建共同监管机制。工业园管委会、九二基地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要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对未按时开工建设,或明显未达到时序进度、按当前进度无法按时竣工的企业,要下发通知催建,发出预警通报各相关部门。对按时开工,建设进度快的项目,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及时兑现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各职能部门主动靠前服务。项目竣工后,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行管委、人防、城管、应急管理、消防、工信、商务、发改委、财政、税务等单位,根据投资建设协议,企业承诺、控制性指标等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兑现协议约定的奖惩措施。

5.完善相关政策。营造好的营商环境不能对闲置浪费土地行为宽容,要树立打击恶意圈地囤地行为,为优质项目腾出土地也是打造营商环境的理念。要落实“亩产论英雄”、“标准地+承诺制”制度,被评为C类的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用能上严格限制,对D类企业限期升级改造,或“腾笼换鸟”将土地安排给优质项目。要用好黑名单制度,对圈地囤地浪费土地未能及时整改的列入失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商业活动。用好用活土地使用税制度,对讲诚信效益好的企业实行减免,并落实“妈妈式”服务;对延期开发、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在足额征缴的基础上,拖欠税款的要依法处罚并收取滞纳金,大大提升土地使用成本,树立正确的用地导向,杜绝圈地囤地现象。

(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执行工作月调度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定成立专班、指定专人、制定计划、明确时限抓好任务落实。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1. 会昌县2021年度拟报批用地项目表

2. 会昌县闲置土地处置明细表

3.会昌县低效用地处置明细表

4. 会昌县2008年以来批而未用土地处置明细表

5.会昌县2008年以来新增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处置明细表

6. 会昌县实施“增存挂钩”批文调整地块明细表

7. 欠缴土地出让金情况汇总表

中共会昌县委办公室                      202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