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水利局 > 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会昌县水利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访问量:

2023年,我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水利行业工作重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推动制度创新,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动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更好地发挥水利法治在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为推进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工作成效

1.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按照《2023年度会昌县水利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计划》文件要求,1月至12月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等班子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学法计划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并开展每月相对应法律法规学法考试,以考促学提升法律知识水平。二是积极参加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组织全体干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在线答题活动,组织全体干职工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在线答题活动,全体干职工积极参与了党的二十大宪法、垃圾分类知识线上竞赛、全国节水知识大赛、市域社会治理知识竞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大赛、2023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月网络答题、国防动员法规答题、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6月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老兵永远跟党走.党旗飘飘在心中”知识竞赛、心理健康普查、河湖长制知识竞赛等答题活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学习环境,为平安水利建设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组织局机关局属单位7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2023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以全部优秀的成绩通过了考试,推进班子成员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2.增强干部执法素质。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的通知精神,5月中旬,水利全体干干职工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视频讲座。主讲专家廖志丹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法治思想的重大立法实践》为题,结合自身参与立法过程的深刻体会,从长江保护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的重大意义、立法特点、涉及的主要水法律制度和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等五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讲解,对全县水利系统进一步开展好河湖水域岸线保护的各项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

3.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水利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内容丰富的水利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把全民普法作为水利法治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内容丰富的水利法治宣传。一是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2023年3月22日是结合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暨第五届“省河湖保护活动周”,围绕着“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倡导全民节水,保护河湖健康。会昌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四城同创”办、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11个单位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联合开展“世界水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宣传画等形式,紧紧围绕“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宣传主题,向群众普及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河长制”及河湖保护相关知识,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节水、爱水、惜水和护水,增强了群众的节水优先的意识。二是举办节约用水“三进”宣传活动。6月2日会昌县水利局进湘青社区开展“节水进社区”活动,呼吁居民从自身做起,做节约用水的践行者。水利局工作人员通过悬挂节水横幅、发放节水宣传册等方式,介绍了我县在节水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强调了我县水资源短缺、节水形势仍非常严峻的现状,并向社区居民普及了水资源现状、节水常识等内容,传递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生活理念,倡导居民养成合理用水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营造“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的浓厚氛围。据悉,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册375份。为更多群众了解水资源稀缺性和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此前水利局已开展节约用水进校园、进小区、进园区专题活动,为增强群众节约用水的意识,营造全社会爱护水、珍惜水、保护水的宣传氛围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坚持执法宣传。水政执法人员利用日常执法巡查,向服务及监管对象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及举报事项,引导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监督和举报非法采砂、侵占、破坏河道、非法取水等涉砂涉水违法行为。上半年开展非法采砂宣传,在湘江、贡江、濂江等河道及重点河段悬挂宣传横幅等20多条,严厉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一切非法开采砂石行为。

4.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确保水事秩序稳定。一是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涉河涉砂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水政执法稽查大队结合《2023年赣州市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2023年会昌县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水资源、河道采砂、水利建设市场等7类监督执法任务积极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同时印发了《会昌县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巡查采用日常巡查与突击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与一般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执法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根据各类水事行为特点增加执法巡查次数,重点地区开展了联合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整合相关执法力量,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积极调处水事纠纷及涉水事项的信访和维稳工作,今年以来现场调处水事纠纷12起,切实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推进会昌水生态文明建设。二是配合开展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水利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要求对标找差完善整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全县法治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水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权与责任、监督检查制度和行政处罚流程、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等信息,并及时在水利局部门政务公开了非法采砂、侵占河湖岸线、水土流失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动态等,在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累计253条,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监督。

5.加强河道采砂常态化排查整治。按照《2023年赣州市水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赣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3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赣州市河道采砂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执法巡查工作。今年以来,执法人员对水利在建项目和运行水库、山塘、电站、水厂等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河道安全生产秩序良好、安全稳定。2023年以来会昌县水利局联合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五个部门联合开展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密切协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专项行动成效,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共清理妨碍河道行洪障碍物12吨,清除占用河岸种菜13处,强行拆除乱搭乱建5处,查处河湖案件2起。2023年,出动车辆168余次,执法人员480余人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公里)约2100公里,专项联合执法10余次,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共查处并整改乱搭乱建行为5起,清除违法网箱12格,约100平方米,下达责令停止通知书26余份,办理水事案件6起。全力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河道堤防安全,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水事环境。

6.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为加强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秩序,2023年我局印发了《会昌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工程项目标后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会水利字〔2023〕5号),进一步规范我县标后监管行为。同时对2022年1月以来的项目进行排查,目前完成项目业主自查阶段,及抽查督查阶段,该专线治理行动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水利工程标后监管缺失乱象,严厉打击标后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治理”等方式,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标后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标后监管进一步落实、落细,逐步实现有序的工程建设环境。并通过水利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市民朋友征集专项治理线索,公布行动工作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举报线索问题。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会昌县水利局组织参建各方、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并邀请专家对会昌县湘水系统治理工程(一期、二期)、庄口镇防洪工程、会昌汉仙温泉“一江两岸”及拦水坝工程、高陂水库等5个项目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委员会根据现场工程实体运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对建设成果进行全面考量,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验收委员会同意湘水系统治理等5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确保水利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7.强化水资源日常监管。按照《2023年水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取水、无证取水等水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标准征收水资源费,严查各种瞒报、漏报取水量的问题,确保水资源费应收尽收。一是加强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把好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水许可证审批,严控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在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行为。。按照《中共会昌县委办公室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昌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办字〔2021〕91号)文件要求,将取水许可事项划转县行政审批局,由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三方集中签订划转协议,由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办理我县取水许可事项。二是加强水资源征收管理。认真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依法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严格做到水资源费征收执行工作。

8.推进河湖水域岸线问题清查整治。按照《关于持续开展我县河湖“清四乱”工作的函》(2022016)文件要求,持续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滚动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及时督导整改,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2023年我县共发现上报河湖“清四乱”排查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清零。县水利局积极联合县河长办、属地政府等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同时对接自然资源等行业部门,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监督工作,在用地预审前期做好事前监管。

9.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在建生产建设项目,下发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自查工作通知,实现水土保持工作全覆盖。完成了2023年103个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评估报告的梳理,并及时把监督检查评估报告相关材料上传到监管系统。对新批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的系统资料的全面检查,发现缺少的系统资料及时补充完善。

10.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水利行业规范性文件拟定、审查、报备等相关工作,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水利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规范率达100%。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对不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事业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调整和清理,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奇葩”文件、“问题”文件。

二、存在的不足

回顾2023年,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形式单调,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宣传效果不够理想。二是法治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存在学习不深入、不具体的现象,部分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思想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分管领导按职责分工各自落实好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动我局法治建设。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水利部门对水利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总目标,重点加强三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从学习、执法、廉洁三个方面建立起各项配套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素质优良、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此外,加大对法律顾问履职的绩效评估,督促其在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中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执业律师在专业性较强事项的能动作用。

(二)坚持抓好法律法规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工作,不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注重其广泛性、群众性和深入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办法,综合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在时效性、参与性和针对性上探索新路子,把宣传的重点放在水事纠纷较多的区域,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地向社会宣传保护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开展节约用水的紧迫性,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三)坚持强化依法行政水平。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水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全体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水利行业各类涉砂涉水矛盾和问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