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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会昌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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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会昌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执法效能,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助推会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生态环境工作职责,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将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思想根基,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战略部署。

1.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组织学习示范作用党组中心组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

2.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在党组会议上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首要内容,按要求将述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三是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强化法律意识,为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环保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决策法治化科学化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一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推进日常生态环境工作,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二是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制定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助力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及重要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在出台、修改、废止前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法治化保障。

  (三)依法履行职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以来,我局积极以生态环境部门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及时跟进我区重大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推动服务提质增效。2023年我局核发排污许可证24

(四)保持高压态势,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1.坚持以规范执法促进精准执法,以深度普法助推严格执法。2023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92人次,检查企业203家次,按照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共抽查企业135家次并按要求公示。其中查处环境违法处罚案件11宗,处罚金额190万元。

2.严抓时效,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积极跟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以来,我局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61宗,其中12345系统36件(不含重复访),12369系统8宗,现场受理2宗,其他平台受理15宗,目前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3.我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3年以来,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并取得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满意评价。

4.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监督作用我局聘请10名会昌县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学法尊法守法浓厚氛围

1.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积极主动帮扶指导企业,切实提升企业的用法意识。2023年以来,共组织企业培训活动22场,累计帮扶参会企业45,派发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份。

2.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环保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好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生物多样性日等具有重要意义的时间节点,切实增强公众环保意识。2023年我局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参加人数超360人次,派发手册超600册。

  (六)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大力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依托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等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执法效能。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所有由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需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程序。

  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将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行政处罚以及公众投诉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环境监管力量较为薄弱在生态环境法治工作队伍人员薄弱,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及执法素质待进一步提高,需强化执法装备配备二是执法守法思维规范性不足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卷宗等方面完整性亟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推动落实。我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程,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将各项指标统筹划分,对各科室法治建设具体承担工作进行细化,对重要工作定期调度,确保法治建设依年度计划有序开展。

(二)依法行政,加速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将涉法涉诉事项纳入审核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执法干部队伍,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保障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政务公开,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

(三)全民普法,筑牢筑实法治根基。结合六五环境日、水日等重要节点,到县中心广场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借助“互联网+”的东风,打造普法新格局,线上利用政府公开、公众号等不定期推送法律内容,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2024年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中,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实现高质量高水平。

(二)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我局干部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常态化和规范化,强化我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环保普法力度

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创新普法形式,及时通过会昌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网站会昌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公众持续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推动公众自觉守法。

(四)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

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共同发力,携手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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