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情况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在会昌县人民政府网(www.huichang.gov.cn)上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97—5623959;邮箱:56282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会昌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加快推进“质量强县、教育兴县、旅游旺县、城建靓县、民生固县”奋斗目标,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加强督查考核,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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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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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58 |
369 |
4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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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69 |
59 |
32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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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7 |
-123 |
84 |
|
行政强制 |
24 |
+4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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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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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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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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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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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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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 |
67.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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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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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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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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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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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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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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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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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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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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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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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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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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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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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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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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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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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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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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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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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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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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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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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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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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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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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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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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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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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提高,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在今后工作中改进。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通过明晰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规范公开行为,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