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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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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决策部署,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将29项行政处罚事项通过赋权与全县19个乡镇,委托乡镇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根据会昌县行政审批局第一批划转事项清单,我局划转“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等16项主项和6项子项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县行政审批局,并划转工作人员2名和事业编制2名;保留了工程竣工验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与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一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党员先锋岗亮身份亮承诺,服务广大群众,实行了告知承诺制,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资料台账,最大限度服务于民。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大服务活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我局及时召开全体干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全县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评价会议精神,解读了会昌县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大服务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分管领导,我局干部职工积极针对挂点企业开展入企宣传对接,落实“惠企通”APP注册和各类普惠政策宣传,收集经营过程存在的问题和诉求,大力宣传反诈、安全生产、文明经营等与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2.严格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的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对“四新”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工业园(麻州九州工业基地、九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西江工业小区)严格实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每月1-25日期间,除特殊情形外,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需要在特定时间或者重大敏感节点完成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双随机”、较大安全隐患正在整改需要现场督促检查、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特种设备、投诉举报、案件查处需要抽查取证等情形各行政执法单位原则上不入园对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实行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制度,按照《会昌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落实的通知》要求,制定特殊情形的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清单,报县司法局。

3.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行政,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监管对象实施行政检查,本着服务不扰民原则,逐步开展系统内和部门联合检查工作,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及时录入信息。执法大队配置相应比例执法记录仪,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中至少两人一部执法记录仪,并严格执行城管三项制度狠抓城市管理执法业务。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统一。运用市局下发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拍照、录像取证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在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均有文字记录和当事人签收确认情况,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召开由办案人员、大队领导、局分管领导和法规部门人员参与的案情分析会议,对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证据、违法行为、适用法律条款、处罚裁量标准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和论证,对于处罚金额较大或者其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我局还召开法制审核会议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指导,形成意见后在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最终形成统一的集体研判记录,整个过程阳光透明,监督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二是学习提升,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狠抓执法队伍建设。针对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不足问题,从202210月至20235月份,我局先后共派出七批次13名一线执法骨干到赣州市市执法支队跟班培训学习,使我局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三是我们对照市局下发的《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流程指引》《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赣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检查指导提升方案》等文件内容,逐条逐项抓落实整改,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案卷内容。2023年以来,我局已办结一般程序执法案件23件,行政处罚金额182800元,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保障“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议事日程,制定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1.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就今年以来已经集中组织不少于2次。

2.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充分利用每周一例会和每周五学习会加强普法教育,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截至目前,共计组织干部职工学法20余次。不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其中组织执法业务知识考试1次,利用网络平台对法律法规常识测试5次,进一步培养和提高了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多措并举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一方面在单位院内设立了法治普法专题板块和普法宣传栏,围绕重点节点,开展民法典、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活动,通过拉横幅、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共发放民法典普法宣传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单、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读本、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读本、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2500余份。利用电子显示屏广泛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另一方面运用城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和政府网站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并就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积极深入城区社区科学利用社区党员大会、业主大会等各类会议,现场讲解法律法规、发放普法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法律知识及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员流失严重,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干部年龄结构老化,法治队伍人数不足,专业法律人才匮乏,法制部门人员配备不足,制约了我局行政执法的提升。

(二)“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不够。2023年系统内发生1起干部职工酒驾案件,被给予党纪政务处理。

(三)干部争先创优后劲不足。承担的各项职能多,在工作开展中难免有做的不够的地方,个别青年干部在一些工作上存在安于现状的想法,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争先创优上后劲不足。

三、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不断加强法治宣传与建设,将法治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严抓各项制度落实,规范提升行政执法。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我局按住建部倡导的721”工作法为准绳,严格要求各项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法律参谋、顾问作用,保障我局各项业务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有效降低行政管理风险。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人员考核和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等执法事项,依法公示,对重大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严格通过法制审核,强化证据收集意识,提升执法效能。把依法办事作为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三是大力加强我局干部学法懂法培训,提升人员能力素质。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全体干部职工每月至少一次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每周五开展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学习培训会议,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24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执法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特别是加大执法一线骨干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力度,不定期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努力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制定执法队伍考核奖惩管理制度,用制度去管人管事,严格抓好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和执法程序的规范。坚持服务为先,采取包容的执法态度。将721”工作法运用到实践中去,对于首违、轻微现象免于行政处罚。同时利用城管进社区、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为群众解决身边的困扰,向广大市民宣讲政策和法律知识,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理解我们的城管工作。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落实各项行政制度,不断规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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