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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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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2017年度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将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anzhou.gov.cn)和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站(www.gzfcj.gov.cn)上公示。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225170。

一、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实施“六大攻坚战”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各项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为民服务、政策法规、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到位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单位)均选定了一名业务熟练、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编制、审核和发布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现领导、机构、人员“三个到位”。

(二)健全规章制度,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对《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公开制度》等进行了制度完善,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完善培训机制。根据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公开人员懂政策、知方法。三是建立定期督导机制。每月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政务网等平台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责任单位科室整改到位;对多次出现相同问题的,约谈相关科室(单位)责任人。

(三)抓好工作重点,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1.精心组织,如期完成政府网站普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普查的文件要求,对照“政府网站普查监测指标体系”,对我局政务网站进行了逐项自查,重点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自查:一是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内容是否及时准确更新;二是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是否健全,发布的政务信息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三是网站各个板块的内容是否实用,提供的各项便民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四是网站日常管理职责是否明确、维护是否到位。

2.认真编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认真编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3.认真梳理,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据市“三定方案”文件,更新完善了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机构、职能、编制情况;做好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和摇号结果、棚户区改造、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结果、“三公”经费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公开,既方便了企业、群众办事,又加强了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政务网站等方式公开各类信息公开共计578条,其中政务动态39条、政务公告60条、政务公开106条、办事指南30条、住房保障信息公开68条、棚改专题 50条、党建工作专题46条、精神文明精神专题 33条,“两学一做”专题 17条、行政审批专题129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扎实做好保障房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七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房建设的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房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建设进度、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责任人;保障房分配规则、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积极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要求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有关内容公示至各县(市、区)房管局政务网及当地政府网站。

2.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有关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申请审批的具体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并公示行政许可审查意见、行政许可结果等。

3.“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2017年,在局政务网“政务公开”栏公布了市房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市房管系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等。

4.机构概况等其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有:①机构职能、单位简介、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和直属单位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等;②政策法规,包括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市发文件和局发文件等信息;③政务动态,包括各科室(单位)政务动态类信息;④办事指南,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信息;⑤政民互动类,包括群众对我局的建言和投诉以及我局的回复情况;⑥专题网站公示,包括棚改工作专题、精神文明建设、行政审批等专题;⑦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等信息;⑧便民服务,包括各科室(单位)联系电话及房管信息化系统登录导航链接等。此外,还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如房地产企业资质信息、房地产项目信息、商品房备案信息等方面内容。

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7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含2件B类二次办理件)、市政协提案9件。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所有建议、提案均提前1个月以上办理回复完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件的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尽量作区分处理,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渠道

围绕便民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平台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1.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了部门概况、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

2.局政务网站。局政务网设立了政务动态、机构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网上办事、办事指南、政民互动等栏目。

3.局政务微博。在腾讯微博开设了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微博,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4.局政务微信。在腾讯政务微信开设了单位介绍、房产信息及政策新闻等栏目。

5.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栏公开了行政审批流程等信息,并安置设备用于查询房地产企业资质等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方式为信函,并已按要求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延迟、不规范、不完整现象尚存在;三是对信息员的指导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不足,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尽公”,尤其要落实好政务信息发布的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切实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严禁公开涉密信息。

(二)提升信息工作能力。定期组织局系统信息员开展培训,提升信息工作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设立督查组,定期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对多次出现相同问题的予以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三)创新信息工作举措。加大政府信息宣传发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针对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有效引导舆论、回应关切。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2月8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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