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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管委会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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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社区管委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1日至2020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会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ichan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561883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居务公开栏等为载体,进一步务实平台,内容、制度和基础建设,着力推进以动态信息、公告公示、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财经信息、重点领域、等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信息解读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服务了“五好”社区治理发展大格局。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城市社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老旧小区改造、结对共建、红色物业、平安社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突出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等特殊家庭扶助的认定、申请等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城市社区公开信息685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5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城市社区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开通了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电话申请、书面信函、当面申请等多种渠道,为公众提供方便的申请受理渠道,妥善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并积极指导各社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截至年报发布之日,2020年城市社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为0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城市社区按照国家、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城市社区建立健全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严谨、准确、规范,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

(三)平台建设情况。城市社区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城市社区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系统、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社区居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切实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民互动。2020年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85条,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政府信息58条,两微一端公开政府信息96条,居务公开栏58条

(四)监督检查情况2020年城市社区编制了《城市社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城市社区试点领域公开事项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责任分工》、《城市社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把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纳入社区治理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社区管委会主任刘家顺为组长,副书记邹瑞华为副组长,各办负责人、各社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社区管委会政务信息上报公开工作。目前,城市社区管委会已明确专职信息员1名,兼职信息传递员3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数量

本年新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与上级本部门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是落实人员职责。召开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各股室,各社区的宣传内容、范围和要求进行培训,强化信息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内容进行全面及时细致的公开,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二是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及时响应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进行纠正、问责和查处,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