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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集中曝光3起电气焊作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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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专项检查中,发现会昌县某诚装饰装修工程负责人杨某强聘请无证电焊工谢某全在店面招牌施工使用电焊,电焊工谢某全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杨某强明知谢某全无证属于指使他人冒险作业,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给予谢某全、杨某强处罚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19日,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专项检查中,发现蓝某保在会昌县福某堂大药房违规无证电焊作业,电焊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属于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会昌县福某堂大药房负责人邹某兰聘请蓝某保在会昌县福某堂大药房进行无证电焊,属于指使他人冒险作业,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给予蓝某保、邹某兰处罚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19日,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处置江西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3号车间火灾事故中发现电焊工王某军在电焊作业期间仅对施工地面部位进行了洒水操作,未对高位桶储罐区及法兰处采取安全措施且未对储存有机C溶液(闪点108摄氏度,为可燃易燃丙类危险物品)进行风险研判,导致高温熔渣掉至4号高位桶法兰处,引燃法兰处周边可燃溶液等可燃物蔓延成灾,属于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会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查清后立即移交会昌县公安局,会昌县公安局决定对电焊工王绍军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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