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自5月上旬开始,省应急管理厅选取各地执法优秀典型案例,每旬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旨在发挥执法典型案例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提升全社会公民应急管理法治素养。
某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4年7月3日,上饶市铅山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出具的《年产2万吨塑料颗粒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存在:1.未按照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2.未按照规定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3.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未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相关工作;4.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未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问题。执法人员对该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搜集固定资料证据,确认有关违法事实。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和第九项的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铅山县应急管理局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事故预防起着积极的支撑作用。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为企业提供服务,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等要求完善自身的过程控制体系,全面做好现场检查、风险分析、实施评价、报告审核、报告评审、内部管理、档案管理和检查改进等工作。通过对该公司违规执业行为实施处罚,有利于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严守安全底线、法律红线和道德准线,营造良好安全评价市场,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时,应当如实记录过程控制、现场勘验和检测检验的情况,并与现场图像影像等证明资料一并及时归档。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附件4)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的监督抽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
(二)不再具备资质条件或者资质过期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
(三)超出资质认可业务范围,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
(四)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
(五)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的;
(六)违反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
(七)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的;
(八)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
(九)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
(十)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
(十一)不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监督抽查的。
本办法所称虚假报告,是指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报告结论定性严重偏离客观实际。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
(二)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更改或者简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的;
(三)未按规定公开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的;
(四)未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的;
(五)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实验室条件、法定代表人、专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向原资质认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的;
(六)未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活动的;
(七)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的;
(八)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的;
(九)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的;
(十)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十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项目漏检、结论不明确等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