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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会昌县激励市场营销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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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激励市场营销奖励办法

奖奖奖!给钱给政策!

@所有人会昌县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实施办法,针对“激励市场营销”相关政策分解来了。一起来看看,具体奖励措施。

会昌县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实施办法

激励市场营销

(一)首发团补贴。每年第一季度,旅行社首次组织境内外游客来会昌旅游,在会昌县内备案酒店住宿1晚以上并游览2个以上景区(须含1个以上收费景区,按购票为准),首发团人数在30人以上的,按15元/人次享受首发团补贴。

(二)旅行社组织境内游客旅游补贴。旅行社组织境内游客到会昌旅游,在会昌县内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2个以文旅部门认定景区(点),当年累计达1000人次以上,可享受20元/人的营销补贴;当年累计达3000人次以上,可享受30元/人的营销补贴;当年累计达5000人次以上,可享受40元/人的营销补贴。如入住2晚以上(含2晚)并游览3个以上A级景区点,在以上补贴基础上增加10元/人营销补贴。

(三)旅行社组织境外游客补贴。旅行社组织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游客到会昌旅游,在会昌县内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2个以上文旅部门认定景区(点),当年累计达1000人次以上,可享受30元/人的营销补贴;当年累计达3000人次以上,可享受40元/人的营销补贴;当年累计达5000人次以上,可享受60元/人的营销补贴。如入住酒店2晚以上(含2晚)并游览3个以上A级景区点(按购票为准),在以上补贴基础上增加20元/人次营销补贴。

(四)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旅游补贴。旅行社当月组织县外游客(含一日游)来会昌旅游,并游览2个以上文旅部门认定景区(点),当月累计达1000人次以上,可享受15元/人的营销补贴,当月累计达2000人次以上,可享受20元/人的营销补贴;当月累计达3000人次以上,可享受25元/人的营销补贴。过夜游客同时计入年度内累计。

(五)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奖补。旅行社每次组织旅游专列或同日同向车次游客达300人及以上、自驾游车队100人及以上,在会昌住宿1晚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国家4A级以上景区必选一个)的,分别给予50元/人的奖补(备注:此项团队游客人次不重复享受其他团队累计人次补贴政策)。

(六)旅行社年度奖励旅行社年度内组织县外游客来会昌旅游,在会昌县内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2个以上文旅部门认定景区(点),年度内累计总量达到10000人次以上的,授予“会昌县旅游产业发展旅行社突出贡献奖”,奖励该旅行社15万元;年度内累计总量达到20000人次以上的,授予“会昌县旅游产业发展旅行社特别突出贡献奖”,奖励该旅行社25万元

(七)接待研学补贴县内县级以上(含县级)研学基地,年度内接待研学旅行人数累计达2000人次以上,可享受5元/人研学补贴;年度内接待研学旅行人数累计达5000人次以上,可享受10元/人研学补贴。

(八)县外研学补贴县外研学实践团队到县A级景区、研学基地开展研学实践,时间一天可享受10元/人研学补贴;如在会昌住宿的,给予20元/人的奖补;奖补的人数不计入全年接待人数总量。

(九)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补助鼓励各旅游企业、各乡(镇)、各单位组织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活动方案经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分管领导同意,参与人数在600人以上,活动时间在1天以上的给予3万元补助,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活动时间在1天以上的给予6万元补助。参与活动的人数达500人次以上,且住宿人数达100人以上、活动时间在1天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助;参与活动的人数达1000人次以上,且住宿人数达200人以上、活动时间在2天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助。

(十)举办赛事活动补助鼓励各旅游企业、各乡(镇)、各单位组织举办赛事活动,活动方案经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分管领导同意,参加人数在300人以上,比赛时间在1天以上的给予3万元补助,参加人数在500人以上,活动时间在1天以上的给予6万元补助。参加人数达300人次以上,且住宿人数达100人以上、活动时间在1天以上的给予5万元补助;参加人数达500人次以上,且住宿人数达200人以上、活动时间在2天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助。

(十一)文化演艺补助鼓励发展地方文化演艺。对不低于5人的文化演出队伍,且演艺节目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经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在文旅部门认定景区(点)驻场演出地方文化演艺节目,每月至少演出4天,每天至少1场(2个节目以上),每场演出不低于半小时,给予2000元/月的补助。

(十二)短视频拍摄大赛奖励对参加市级以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短视频拍摄大赛的企业和个人(视频内容须为会昌文旅相关内容),获得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0.3万元、0.1万元;每年共安排10万元。按视频播放量由高到低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十三)宣传会昌文旅短视频原创奖励对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哔哩哔哩等短视频平台发布原创宣传会昌文旅视频内容的账号,每年度须发布30条(含)以上会昌文旅宣传相关内容,同时每条播放量达到5万(含)以上并且点赞量达到500以上的,每个账号年度奖励2万元,每年共安排30万元。按播放量由高到低进行发放,发完即止。

(十四)市级以上各类会议奖励对在我县辖区的学校或大型室内场馆举办并入住会昌县纳税并纳统酒店的市级以上各类会议,其参会人数达100人(含)以上的,给予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2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全年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十五)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点奖励鼓励县内文旅企业利用现有条件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点,宣传独好会昌旅游形象,展示会昌文化旅游产品,按每个旅游咨询服务点给予企业每年1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全年奖励不超过1万元。

(十六)考察踩线和开展宣传活动补贴对经县文广新旅局审核批准,邀请旅行商和媒体等来会昌考察踩线和开展宣传活动的旅行社给予补贴,要求参加单位15家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按100元/人/天给予补贴,每家旅行社全年申请次数限1次,每批次不超过30人。

联系方式:0797-5622133

(以上解释权归会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所有)

《会昌县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实施办法》政策原文:关于印发《会昌县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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