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会昌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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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监督全县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并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项目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
(三)负责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五)承担落实全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落实市局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我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
(六)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自然保护区以及申报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建议;现场监督检查县级自然保护区。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协调处理县内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县内跨行政区域的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察和全县排污收费及稽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八)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写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县环境标志的审查推荐工作;负责环保产品认定的管理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级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
(十二)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放射性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放射性技术应用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会昌县环保局局机关行政正科级单位1个、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个、股级事业单位2个(西江环境保护工作站、周田环境保护工作站),5个单位均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单位。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1人;年末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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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774.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1774.32万元,较2018年增加301.2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农村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的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74.3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868.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68.57万元,较2018年减少604.48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尚未竣工验收,未达到拨付条件;年末结转和结余905.75万元,较2018年增加905.75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尚未竣工验收,未达到拨付条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05.99万元,占93%;项目支出62.58万元,占7%;经营支出0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9.3万元,决算数为86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9万元,决算数为4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调整,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也有增减。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1万元,决算数为1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37.69万元,决算数为78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尚未竣工验收,未达到拨付条件。
(四)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数为25.61万元,决算数为2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5.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35.6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3.81万元,较2018年增加59.20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环保工作业务量增加,相关工作经费也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8万元,较2018年增加6.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费部分支出转入此科目列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减少289.3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的采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0万元,决算数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86万元,下降1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0万元,决算数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86万元,下降1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8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81万元,降低5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大幅下降。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
共组织对“生态县创建编制及监测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组织对“生态县创建编制及监测费”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万元,我部门今年在市本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生态县创建编制及监测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生态县创建编制及监测费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跨行业系统工程,涉及到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合作配合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提高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县财政每年要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作为生态县创建工作经费,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扶持和财政补贴资金,实行生态县创建部门专项资金捆绑,不断拓宽生态县创建项目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