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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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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市场监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场监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起草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划和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强县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组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运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工作的落实。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信用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出具的行政建议函,依法责令相关企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五)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七)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协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食品药品违法违规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照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职能。负责食品药品行业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消费环境建设,依法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产品质量安全监察、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深化燃煤锅炉治理, 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单位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接待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药品监督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实施执业药师准入制度。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等其他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辖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承担使用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检查制度,组织指导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落实国家、省、市保护知识产权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县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依法承担保护知识产权相关监督执法。

(十八)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承担反垄断调查及组织指导执法工作。按规定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县本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全县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准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58人,其中在职人员15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遣补人员24人;年末其他人员0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052.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29.79万元,较2020年增加248.34万元,增长8%;本年收入合计2522.9万元,较2020年增加82.16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22.9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3052.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52.69万元,较2020年增加778.1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529.79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结转的项目已完成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417.14.万元,占79.2%;项目支出635.56万元,占2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85.34万元,决算数为298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9.67万元,决算数259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99万元,决算数为7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数为145.63万元,决算数为14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转退休)。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数为56.42万元,决算数为5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数为109.22万元,决算数为1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职转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61.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98.94万元,较2020年增加436.36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发放政府性绩效奖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4.11万元,较2020年减少50.92万元,下降21.67%,主要原因是:节约的公用经费用于发放聘用人员工资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06万元,较2020年增加24.22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万元,决算数为39.22万元,完成预算的75%,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26  万元,下降0.7%,其中:减少公务接待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5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0批,累计接待760人次,主要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万元,决算数为29.72万元,完成预算的82.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31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次数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7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8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车辆运行维护费按1.3万元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1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上年决算数减少50.92万元,降低21.7%,主要原因是:节约的公用经费用于发放聘用人员工资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食品检测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9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5%。    

组织对食品信息员、监管员津贴补贴” 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保障各项监管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对各村食品信息员、监管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2.69万元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2.深化品牌兴业战略,全力推进“质量强县”;3.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筑牢民生安全底线;4.聚焦民生工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5.强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6.开展示范试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1.新增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数(个)3500个,2.永承牌脐橙荣获2021年江西品牌产,3.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1101批次,4.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95批次,食品快检3930批次,合格率98.82%。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4件。5.开展药品抽验41批次,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5家次,立案查处药械化违法案件28件。6.开展电站锅炉、旅游景区、起重机械限位装置、燃气行业(气瓶)等专项执法行动及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安全检查,7.对危险化学品、水泥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等工许获证企业进行了20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抽检化肥60批次,未发现问题,立案查处产品质量违法案件3件。8.加强“两会”、节假日等重要时期价格监管,开展节日市场、“天价茶”、交通运输、旅游景区、商贸等价格检查,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件,有效净化了价格市场环境。9.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打假维权力度。共受理申(投)诉451起,举报159起,挽回经济损失 13.11万元。

整体支出评价等级为优,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食品信息员、监管员津贴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食品信息员、监管员津贴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28万元,执行数为3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每月按时发放监管人员津贴,二是各村监管员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津贴补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工作,确各乡镇食品安全,经20186领导指示件,每年安排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经费32.28万元,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各乡镇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人员经费支出等。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2.28万元已全部下达,项目经费已全部支出。

3、项目完成情况、组织及管理情况:经费预算下达后,  立即组织实施,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监  督管理。    

(二)绩效目标

全年对全县275个村(居)的食品安全协管员发放100/月的津贴补贴,确保各村(居)的食品安全。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加强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考核,认真对照预期目标,坚持绩效评价原则,对所有资料表格进行审查核实,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照指标评价体系综合分析后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并做好归档管理。

(三)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由我办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进行自评。

(四)绩效评价实施: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已经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各项评价内容的标准进行自评。

(五)绩效评价的局限性:此项目资金量小,绩效评价代表性不突出。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本项目组织措施得力,资金使用到位,项目如期完成。每月及时发放食品协管员津贴补贴。

(二)绩效分析: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32.28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已全部支出。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看,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也没有超标准开支的情况。


                                                          






四、成功经验

无。

五、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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