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
(三)承担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拟订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产测绘备案及应用、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 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管。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七)负责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八)负责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承担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验收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十)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综合管理燃气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
(十一)承担指导规范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二)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开展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 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演习;负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负责指挥自动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人防信息系统值勤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落实指挥通信保障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和参与防灾救灾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县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39人,其中在职人员13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68777.5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241.02万元,较2019年增加8241.02万元,增长100%;本年收入合计60536.55万元,较2019年增加46443.75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0年会昌县房地产管理局、会昌县房屋拆迁办公室、会昌县住房保障中心等机构并入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决算数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0536.5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68777.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8777.57万元,较2019年增加62925.79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20年会昌县房地产管理局、会昌县房屋拆迁办公室、会昌县住房保障中心等机构并入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决算数据;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9年减少 8241.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底下达的资金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77.21万元,占2.58%;项目支出67000.36万元,占97.4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63.24万元,决算数为6877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11万元,决算数为9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6%,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下调。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03万元,决算数为3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19.96万元,决算数为3167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主要原因是:按项目进度付款,以前项目未支付款项今年支付。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46万元,决算数为159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0%,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项目支出。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912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县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县财政基金预算,未列入我单位部门预算中。
(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25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县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县财政基金预算,未列入我单位部门预算中。
(七)农林水支出初预算数为156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此项目未开展。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5.7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12.28万元,较2019年减少402.55万元,下降2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3.43万元,较2019年减少110.14万元,下降29.4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万元,决算数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21.3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6.53万元,增长下降61.3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万元,0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7万元,决算数为10.4 万元,完成预算的21.3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6.53万元,下降61.3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三公”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3.84万元,降低81.1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83%。
组织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项目”、“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查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项目及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查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10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 万元,执行数为 18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2020年新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30项(含房建及市政),建筑总面积为59.5万m2,合同总造价为91.7亿元;监督竣工验收34项,建筑面积为100.61万m2,造价7.5亿元;竣工验收备案34项,建筑面积为87.9万m2,造价8.7亿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建设规模及不同专业要求不断增大,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着许多新的困难,监督经费不足、监督人员数量、学历、专业知识结构等与繁重监管任务的矛盾愈显突出,再加上未配备监督执法用车也难以保证工程监督的时效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我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水平,提高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足额的监督经费更利于工程监管。。
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9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80 %。主要产出和效果:每月发布一次中心城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公布的价格信息供各方建设主体在编制初步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作参考,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控制工程成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做好每月发布一次中心城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基础上,经常为我县的村庄整治、脱贫攻坚、政府投资项目等工程项目做综合单价的测算和咨询服务,在采集价格、工程造价测算等工作中需要大量的人财力,工作量大,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建筑材料价格调查发布专项工作经费。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住建局此次绩效评价通过自行组织方式进行,主要是收集单位2020年度的各项工作计划、预算和总结,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评分,最后自评得分为96.6分(优)。住建局人员经费都是根据时间进度提交计划,及时足额批复到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经济型分析主要是对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各项工作、专项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支出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如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业务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尽量压缩变动性大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每个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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