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工作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
改革方案、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和推进措施并参与实施。
(二)协助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协助编制
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实施;负责
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管理。
(三)协助编制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危旧房(棚户区)改
造等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城
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四)负责全县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经营和维修养
护管理。
(五)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落实私房政
策和全县房改的具体业务工作。
(六)负责对全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管理和人员培
训,负责全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配套文件的落实等
服务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屋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
负责全县房屋交易、租赁行业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并执行。
(八)负责建设全县住房信息系统,指导和推进全县住房
网络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住房信息共享机制。
(九)负责全县白蚁防治指导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
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是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
事业编制 35 名,在职人数27人;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名;正股级职数 6 名。内部机构设综合股、住房保障服务股、住房管理服务股、房屋征收服务股、房屋交易服务股、档案室。
第二部分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8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95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实有资金控制数)。支出预算总额为587.95万元。2021年预算由住建局编写,故无法与去年对比。
(二)支出预算情况
按支出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2.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0.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公共机构节能)2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万元;项目支出335.1万元(含实有资金控制数30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8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实有资金控制数)。2021年预算由住建局编写,故无法与去年对比。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587.9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587.9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5.68万元,2021年预算由住建局编写,故无法与去年对比。
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5万元,2021年预算由住建局编写,故无法与去年对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第三部分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2022年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