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格式:
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安排。
(三)承担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负责拟订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负责一般性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产测绘备案及应用、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 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与直管公房经营的监管。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参与指导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的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七)负责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设计方案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
(八)负责承担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承担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工程验收工作。承担编制中心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
(十)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综合管理燃气设施建设及运行工作。
(十一)承担指导规范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示范镇建设。
(十二)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开展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 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演习;负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负责指挥自动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人防信息系统值勤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落实指挥通信保障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和参与防灾救灾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县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05人,其中在职人员10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0349.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48428.1万元,下降70%;本年收入合计20349.47万元,较2020年减少40187.08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会昌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并入会昌县自然资源局不在本部门编制决算数据;因部分工程项目完工、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情况、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款转由其他单位支付等原因,2021年本部门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349.4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0349.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349.47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48428.1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会昌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并入会昌县自然资源局不在本部门编制决算数据;因部分工程项目完工、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情况、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款转由其他单位支付等原因,2021年本部门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底下达的资金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025.42万元,占10%;项目支出18324.05万元,占9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264.60万元,决算数为2034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02万元,决算数为9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会昌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并入会昌县自然资源局不在本部门编制决算数据。
(二)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23万元,决算数为3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0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新增节能环保项目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731.95万元,决算数为952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工程项目完工、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情况、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款转由其他单位支付等原因,2021年本部门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减少。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5万元,决算数为1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8%,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工程项目完工、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情况、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款转由其他单位支付等原因,2021年本部门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减少。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5.11万元,决算数为189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7%,主要原因是:新增 廉租住房项目支出。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16.32万元,决算数为8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工程项目完工、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情况、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款转由其他单位支付等原因,2021年本部门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减少。
(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初预算数为5422.9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工程项目完工、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情况、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款转由其他单位支付等原因,2021年此项目未支付款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3.4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98.12万元,较2020年增加185.84万元,增长12.28%,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19年奖励性工资、文明单位、绩效和公共节能考核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5.3万元,较2020年增加41.87万元,增长15.89 %,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房屋交易管理所和白蚁防治所工作经费43.2万元下达至本部门,由本部门下拨至房管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4万元,决算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20.8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5万元,下降4.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4万元,决算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20.89%,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缩减“三公”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缩减“三公”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00批,累计接待83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招商引资和县外单位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7万元,增长15.8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房屋交易管理所和白蚁防治所工作经费43.2万元下达至本部门,由本部门下拨至房管局。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15%。
组织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项目”、“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查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80.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6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项目及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查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24.75 %。主要产出和效果:2021年新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42项(含房建及市政),建筑总面积为63.43万㎡,合同总造价为24.65亿元;监督竣工验收27项,建筑面积为68.6万㎡,造价7.3亿元;竣工验收备案41项,建筑面积为97.61万㎡,造价14.91亿元。加强执法安全检查,我局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以及每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项目负责人履职、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扬尘治理、疫情防控、建筑消防安全、危大工程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16人次,累计检查在建项目223个,下发整改通知单152份,其中停工通知书35份,排查隐患条数累计568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工程主体责任难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高,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行为频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严格,仍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问题。(二)工程质量投诉陡增。随着经济发展,施工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运用速度加快,又伴随着质量安全监督人员的知识、能力不能及时得到提升,人员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充,导致监管力量不足,加大了建设项目发生质量问题的概率。部分老旧小区年久失修出现屋面渗漏情况,导致投诉率上升。(三)遗留项目难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多数存在建设周期跨度长、问题复杂等情况,自从暂停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以来历史遗留项目质量难以考证,项目无法竣工验收,导致办证问题长期困扰群众生活。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更新建筑施工领域专业人才库成员,加强沟通,互相学习,不断充实质量监督队伍力量,更好的开展我县质量监督管理工作。2、开展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建设单位(开发企业)履行首要责任。3、加大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4、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管理痕迹的抽查,抽查项目管理资料及审核签字情况,抽查工程实体中检测数据真实性,进一步夯实质量主体责任。
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建筑材料市场价格调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9万元,执行数为6.86万元,完成预算的76.22%。主要产出和效果:每月发布一次中心城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公布的价格信息供各方建设主体在编制初步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作参考,避免不必要的浪费,控制工程成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在做好每月发布一次中心城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基础上,经常为我县的村庄整治、脱贫攻坚、政府投资项目等工程项目做综合单价的测算和咨询服务,在采集价格、工程造价测算等工作中需要大量的人财力,工作量大,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建筑材料价格调查发布专项工作经费。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住建局此次绩效评价通过自行组织方式进行,主要是收集单位2021年度的各项工作计划、预算和总结,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评分,最后自评得分为96.1分(优)。住建局人员经费都是根据时间进度提交计划,及时足额批复到单位,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及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经济型分析主要是对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各项工作、专项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支出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如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业务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等。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认真执 行《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尽量压缩变动性大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