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财经信息 > 财政预决算公开

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访问量:



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会昌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内设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等4个股室,下属会昌县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1个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2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预算2个,包括: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会昌县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编制人数43名,其中:事业编制43名;实有人数26人,其中:事业人员26

第二部分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34.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6.86万元,同比去年上升16%其他收入788万元(实有资金控制数)。支出预算总额为1634.8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按支出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6.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25%同比去年下降3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3.40万元、同比去年上升3.5%商品和服务支出23.15万元同比去年下降83%;项目支出1418.31万元(实有资金控制数78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5万元其他支出788万元(实有资金控制数)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846.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7.65%,主要是增加了:居委会干部报酬、居委会干部养老保险、居委会干部医疗保险、居委会干部工伤保险等具体支出情况是:社区保障和就业支出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卫生健康支出9.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城乡社区支出797.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住房保障支出17.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3.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5.05万元,减少84.3%

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202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减1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度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相应据实递减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无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会昌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