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麻州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会昌县麻州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会昌县麻州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会昌县麻州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会昌县麻州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麻州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
麻州镇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镇党委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职责是:(1)加强党的建设。(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加强公共管理;(4)加强公共安全;(5)加强政务服务;(6)领导基层自治;(7)动员社会参与;(8)加强财税管理;(9)做好民兵预备役和兵员征集、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10)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本单位内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麻州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麻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数72人,在职人数68人,遗属补助人数10人。
第二部分 会昌县麻州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麻州镇政府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53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25万元,其他收入680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标准调整,使得人员经费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麻州镇政府2022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535.25万元,其他支出6800万元。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5.25万元,较上年增长1.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其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部分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调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735.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8.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6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麻州镇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735.25,较上增加1.6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其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部分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调等。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麻州镇政府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18.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5万元,减少1.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等支出。
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预算总额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消防用车1辆、森林防火用车1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麻州镇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0.4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34.2万元,比上年减少0.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5万元,比上年减少0.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会昌县麻州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