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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埠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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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埠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庄埠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庄埠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庄埠乡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乡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区域的服务和管理职责。

(二)庄埠乡党委、政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乡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现代农业强乡步伐;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3.加强公共管理。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4.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5.加强政务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统计、水利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6.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8.加强财税管理。负责乡本级财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9.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10.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2年年末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30人;年末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员3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697.5万元;本年收入合计697.5万元,较2021年减少203.2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3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63.8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97.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69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97.5万元,较2021年减少203.21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3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63.8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9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2万元,决算数为6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4.3万元,决算数为5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资变动及乡村振兴业务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万元,决算数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万元,决算数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对三农领域支出的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3万元,决算数为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85.2万元,较2021年增加61.3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0.5万元,较2021年减少 33.3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1.8万元,较2021年减少31.2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对脱困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4万元,决算数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8万元,下降12.8%。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 0万元,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万元,决算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5万元,下降20.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万元,决算数为 6.7万元,完成预算的 98.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3万元,下降4.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万元,较2021年下降 33.3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组织对2022年度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等0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0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无对部门整体支出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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