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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昌县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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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府办字〔202312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昌县推行无实体印章

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

2023—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会昌县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会昌县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

改革工作方案(2023—2024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根据《赣州市推行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工作方案(2022—2024年)》(赣市府办字〔2022124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持续推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深化数据共享,拓展电子印章、证照应用领域,营造线上安全可靠的环境,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材料,企业群众免证办事”“网上办”“一次办成为常态,让企业和群众切实体会数字化改革带来的便利,不断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具体目标

20233月底前,政务部门、新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电子印章申领率达100%,存量纳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领率达30%;完成签发证照清单梳理。

2023年底前,推动国省市统建系统、县级自建业务系统支持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纳税企业电子印章申领率达到100%;实现20216月后签发的证照全部入库,推出148个免证办理事项,并向社会公开公布。

2024年底前,推出350个免证办理事项,全面夯实无证明基础支撑能力,高频电子证照在事项中的应用率达到100%,证照类别、数量得到有效提升。政府机关公文流转全面使用电子印章,印章证照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支撑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本方案所称无实体印章是指在线上环境全面推行电子印章,与线下实体印章同等效力;无纸质证明是指企业群众办事所需证照材料通过系统自动调取,免提交或无需重复提交相关纸质证照材料。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印章证照基础

1.推进电子印章申领。发布电子印章申领指南,推动各部门通过线下纸质申请表取油模后申领电子印章,新注册企业在完成注册后在线同步申领电子印章,实现30%存量纳税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赣服通申领电子印章。〔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23630日前〕

2.推动电子证照入库。按照谁签发谁入库的原则,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定期整理电子证照纸质证明材料,根据电子证照入库责任清单,加快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证照的全量电子化录入并实时更新。将20216月后签发的常见办事证照上传至电子证照库,确保增量实时入库,存量全部入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3630日前〕

(二)拓展印章证照应用领域

3.梳理印章证照应用场景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紧扣企业群众需求,重点梳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与企业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登记、生育登记、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户籍迁移、社保卡申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就医报销、不动产登记,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社会化领域以及机关内部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进一步拓展到涉企纳税缴费、金融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并及时公布印章证照应用场景清单。〔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市医保局会昌分局、县文广新旅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分中心;完成时间:2023531日前〕

4.推动印章证照政务领域应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婚姻、生育、住房、就医、户籍、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线上办事流程,开发印章证照应用场景,全面探索电子表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服务模式,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免证办”“网上办”“一次办〔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市医保局会昌分局;完成时间:20231231日前〕

5.推动印章证照社会化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重点推动老年人、医师、教师、学生等群体的电子证照在景区、酒店、图书馆、博物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生活场景中的应用,不断提升电子证照社会认可度。探索建立政府买单企业免费使用电子印章机制,引导企业使用电子合同,推进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应用和互认。〔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231231日前〕

6.推动机关内部电子印章互认。加快数字机关建设,以机关内部办事只跑一次为目标,在公文流转、市县同权改革、数据共享订阅三方协议等跨层级、多部门联合场景中率先使用电子印章,积极探索电子印章在机关内部应用场景,不断提升数字化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31231日前〕

(三)强化技术平台支撑能力

7.提升印章证照系统支撑能力。依托全市电子证照平台,充分利用RPA(流程机器人)+OCR共性技术平台技术,解决存量证照入库难,新发证照入库迟等问题,为我县各主体实现日常办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社会活动等提供技术支撑。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支持,推动国省市统建业务系统升级对接使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科体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231231日前〕

8.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数据下沉和办事档案电子化,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支持企业群众办事采用线上方式获取办事材料,更好地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等普遍性数据需求,实现部门间材料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3630日前〕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9.确保印章证照信息安全可靠。进一步加强电子证照证明签发、归集、存储、使用,以及电子印章申领、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探索运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手段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追踪溯源等能力。加强对电子证照持证主体、电子印章持章主体、用证人员身份证、授权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及使用电子印章,切实保障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合法合规使用。〔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直(驻市)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2312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将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作为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任务。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日常工作人员,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督导落实。定期开展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成效评估,对各部门的数据共享率、电子证照规范制发率以及电子印章申领率等进行实时监测。将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建设改革推进情况纳入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督查和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对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应用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提高企业群众知晓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常态化开展问需于民活动,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

附件:1.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主要场景及责任分工

2.电子证照入库责任清单(111项)

3.第一批免证办理事项目录清单(148项)


附件1

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主要场景及责任分工

重点工作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一)夯实印章基础

1.推进电子印章申领。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30%纳税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电子印章申领

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2023630日前

2.推动纸质证照电子化并入库。20216月后签发的县级常见办事证照上传至电子证照库

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023630日前

(二)拓展无证明办事  场景

3.个人出生场景。梳理并推动出生登记、户籍办理、生育津贴发放等应用

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市医保局会昌分局等

20231231日前

4.个人教育考试场景。梳理并推动入学报名、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等应用

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等

20231231日前

5.个人就业创业场景。梳理并推动社保医保办理、就业登记、特殊行业从业许可等应用

县人社局、市医保局会昌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20231231日前

6.个人住房保障场景。梳理并推动不动产登记注销、转移抵押、合同备案、公积金办理、纳税办理等应用

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分中心等

2023630日前

7.个人婚姻户籍场景。梳理并推动婚姻登记、户籍迁移、关系公证等应用

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

20231231日前

(二)拓展无证明办事  场景

8.个人退休场景。梳理并推动保险转移、异地就诊、养老金申领等应用

县人社局、市医保局会昌分局等

2023630日前

9.个人其他场景。梳理并推动就医问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资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机动车资质办理、居住证明办理、道路交通执法等应用

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残联等

20231231日前

10.企业开办场景。梳理并推动企业生产经营许可办理、水电气报装、产权抵押、使用权所有权转让、社保、医保办理、住房公积金、纳税服务等应用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市医保局会昌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分中心、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县润泉供水公司等

2023930日前

11.企业投资建设场景。梳理并推动投资项目备案、用地审批、建设审批、生产经营场所审批、特种或特殊设备安装、检测认证等应用

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

20231231日前

12.企业生产经营场景。梳理并推动行业生产资质办理、特殊行业经营许可、准运许可、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补贴发放等应用

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20231231日前

13.企业退出场景。梳理并推动企业注销、税务注销、财产公证及拍卖等应用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司法局等

20231231日前

14.社会化应用场景。梳理并推动特定群体进入景区、酒店、图书馆、博物馆以及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等应用,探索建立政府买单企业免费使用电子印章机制,引导企业使用电子合同

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20231231日前

15.梳理并推动机关公文流转、市县同权、部门间数据共享签订三方协议等场景

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府办

20231231日前

(三)强化技术平台支撑

16.推动国省市级统建系统对接使用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

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县教科体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1231日前

17.推动数据下沉应用,更好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等普遍性数据需求

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023630日前

18.推动办事档案电子化,支持企业群众办事采用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办事材料

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023630日前

(四)强化安全管理

19.建立印章证照安全环境,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手段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追踪溯源等能力确保证照印章信息安全可靠

县公安局、县委保密和机要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0231231日前


附件2

电子证照入库责任清单(111项)

20236月底完成入库

序号

证照名称

责任单位

1

教师资格证

县教科体局

2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3

出生医学证明

县卫健委

4

医学死亡证明

5

预防接种证

6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

7

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证

县民政局

8

火化证明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12

安葬证

13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14

社会保障卡

县人社局

15

工伤认定决定书

16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17

江西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8

车船税减免税证明

县税务局

19

清税证明

20

纳税证明

21

完税证明

22

户口簿

县公安局

23

机动车驾驶证

24

机动车行驶证

25

户口注销证明

26

居住证

27

机动车登记证

28

身份证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

县自然资源局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旧版

31

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旧版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5

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37

植物检疫证书

县林业局

38

产地检疫合格证

县林业局

39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县发改委

40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41

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42

人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43

监理单位人防资质等级证书

44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45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县气象局

46

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

47

雷电灾害调查报告

48

气象证明

49

升放气球活动行政许可

50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县消防救援大队

51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52

农药经营许可证

53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54

娱乐经营许可证

55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56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57

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58

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县行政审批局

59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60

车辆营运证配发

61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62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批复

63

户外广告临时设置许可证

64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65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66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

67

开挖城市道路许可证

68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69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基建施工)许可证

70

改变绿地规划许可证

71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72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许可证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7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76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77

营业执照

7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县行政审批局

79

企业备案登记备案通知书

80

企业注销登记注销证明

81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82

江西省河道采砂许可证

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

84

关于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85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86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批复

87

关于灌区节水配套改造设计的批复

88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89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90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1

医师执业证

92

护士执业证书

93

放射诊疗许可证

9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5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6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97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98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

县行政审批局

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100

食品经营许可证

10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书

10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10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104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核准意见书

105

燃气经营许可证

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07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108

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项目人防审批证

109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10

中介服务超市中选通知书

11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许可证


附件3

第一批免证办理事项目录清单(148项)

(其中20236月底完成70

序号

办理项名称

责任单位

1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行政事业单位缴存登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分中心

2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企业缴存登记

3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4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变更登记

5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注销登记

6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账户转移

7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账户封存与启封

8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汇、补缴

9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10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11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离休、退休提取

12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13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出境定居提取

14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5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购二手房提取

16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购买商品房提取

17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18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9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20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租赁廉租、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21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租赁普通自住住房提取

22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一年一次提取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

23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昌分中心

24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25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提取公积金提前一次性还清商业性住房贷款

26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提取

27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28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29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自建住房贷款

30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贷款

31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

32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购二手房贷款

33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购房品房期房贷款

34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购房品房组合贷款

35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购房品房现房抵押贷款

36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提前部分还本

37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提前结清贷款

38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借款人手机号码变更

39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借款人还款卡号变更

40

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借款人婚姻关系变更

41

变更登记-经济适用房完善产权

县自然资源局

42

变更登记-权利人身份信息变更

43

变更登记-地址变更登记

44

变更登记-名称变更登记

45

变更登记-面积变更登记

46

查封注销登记-查封注销登记

47

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

48

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4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5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5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5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存量房买卖)

5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离婚析产

5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因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

5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共有关系变化;增加配偶为共有人)

5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赠与

5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已转移,土地随之转移

5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

59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60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61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62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63

不动产权证书换证

64

不动产权证书补证

65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66

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县自然资源局

6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

68

更正登记-更正登记

69

异议登记-异议登记

70

异议登记注销-异议登记注销

7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72

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

73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74

预告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注销

7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7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77

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

7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

79

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

80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行政审批局

8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82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83

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

84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

85

权限内河道采砂许可

86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87

延续、变更、注销取水许可证办理

88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89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90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审批

91

新发取水许可证办理

93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94

城市公共汽车经营线路许可

96

护士变更注册

97

城市余土处置

98

道路挖掘修复

99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

100

户外广告类审批

101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限X射线影像诊断)(设置放射诊疗项目)

102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限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103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限X射线影像诊断)(竣工验收)

104

医师申请多执业机构备案

10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证)

106

民办学校申请设立

107

民办学校申请合并

108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109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110

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111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112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113

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县行政审批局

114

城市道路和桥梁上架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11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延续)

116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

117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首次)

118

医疗广告审查

119

护士首次执业注册

120

有限公司出资方式变更登记

121

农民专业合作社开业登记

122

合伙企业开业登记

123

个人独资企业开业登记

124

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变更登记

125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注销登记

126

有限责任公司简易注销登记

127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128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经济性质变更

129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130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经营方式变更登记

131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隶属单位变更登记

132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名称变更登记

133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资金数额变更登记

134

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135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136

补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137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138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139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县行政审批局

140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141

非公司企业法人简易注销登记

142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143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144

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

145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县消防救援大队

146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许可

147

生育津贴支付

市医保局会昌分局

148

社会保障卡申领

县人社局


会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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