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教科体字〔2022〕113号
关于印发《会昌县课后服务教师准入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初中,县直各学校:
现将《会昌县课后服务教师准入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7月25日
会昌县课后服务教师准入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支撑保障能力,科学合理利用好校内优质资源,引进校外优质社会资源,切实提升课后服务质量,解决课后服务兴趣特长类课程师资不足、不专等问题,建立课后服务教师准入及退出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准入对象为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课程教学的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以及有特长且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的社会专业人员和非遗传承人。
第二条 准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相应的学历(非遗传承人不限学历);
3.掌握课程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律,具有指导活动相关专长和业务知识;
4.具有相应科目教师资格证或专业等级证书,文化部门颁发的非遗传承人证书或文件,及县级以上(含县级)专业特长指导获奖证书;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史等,年龄65周岁以下(非遗传承人可放宽至70周岁);
6.无违法犯罪、失信、吸毒等不良记录及体罚或变相体罚记录。
第三条 准入程序:
(一)兴趣特长类教师(含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准入程序
1.报名登记。凭相关材料登记报名;
2.资格认定。学生校外活动服务股依据准入条件进行审核,资审合格后录入课后服务师资库供学校选择;
3.签订协议。学校在准入的师资库内选取教师,遵照双向选择原则,经学校与受聘人员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书,聘期不超过一年。协议书一式3份,学校留存1份、学生校外活动服务股备案1份、受聘人员1份;
4.颁发聘书。协议签署后,由学校为聘任人员颁发聘书。
(二)学科类教师(在职教师)准入程序
1.教师个人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教师材料真实性并审核师德表现、教学业绩
等因素综合评定,推荐上报;
3.学生校外活动服务股报领导审批;
4.录入课后服务师资库。
第四条 工作职责:
1.课后服务教师根据工作安排提前到校,准时到岗。
2.做好学生考勤,若有异常及时报班主任,并于5分钟之内追溯动向,做好因事因病缺课原因追踪和登记。
3.遵循“热情周到、文明有礼”的宗旨进行服务,服务期间不得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活动。
4.兴趣特长类教师根据自身特长拟定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精心上好兴趣特长类课程,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须提前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受聘期间因故不能继续服务的,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学校协调人员到位后方可离职。
第五条 考核管理:
1.日常工作的管理由各学校负责,教师按学校要求完成教学工作。服务时间以学校课后服务课表编排为准。
2.校外聘任人员课后服务补助和在职教师同等标准。每学期由学校、家长、学生代表对课后服务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在学期结束后报县教科体局学生校外活动服务股备案。
(1)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课后服务资格,移出课后服务师资库,两年内不得准入。
(2)课后服务时段不在岗或从事与课后服务内容无关事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基础劳酬的30%,并全县通报。同一名教师发现两次的,除扣除当月基础劳酬的30%外,即取消县课后服务资格,移出课后服务师资库,两年内不得准入。
(3)课后服务工作中出现瞒报学生数,利用便利条件谋取利益的,除责令整改上缴(清退)违规所得外,另在其劳酬中扣除违规所得。同时取消其课后服务资格,移出课后服务师资库,两年内不得准入,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3.教师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课后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学校要及时给予解聘,并报县教科体局学生校外活动服务股及时移出课后服务师资库,三年内不得准入。
第六条 全县课后服务师资库建立后,各学校课后服务及周末、寒暑假兴趣特长班课程教师必须聘用经县教科体局准入并已录入课后服务师资库的人员。周末、寒暑假兴趣特长班课程教师任课必须和准入资格专业相符。私自聘用未经准入的人员将不予发放课后服务劳酬,由学校自行负责。
第七条 本制度由学生校外活动服务股具体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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