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范中小学生溺亡事件发生,根据赣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教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赣州市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由县公安、教育部门共同牵头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通过持续推进“1+4+1”(“同上一堂防溺水课”+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建设+“水花行动”)工程建设,努力实现全县2025年中小学生溺水事件零发生的工作目标,坚决遏制学生溺亡事故。
二、工作举措
(一)加强学生及家长防溺水安全宣教和警示提示
1.持续深化学生、家长“同上一堂防溺水课”活动。公安部门要组织民辅警深入中小学校、村(社区),利用家长会和学生课余时间,特别注重“五一”“端午”“暑假”等假日放假前夕重点时刻,采取现场授课、沉浸体验、播放视频、设置展板、推送图文等形式,传授防溺水安全知识,督促家长安全监护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办、各学校〕
2.持续加强校园日常安全教育。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充分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普及活动,针对性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引导。要进一步强化家校联动,通过家长会、短信提醒、电话联络等方式,动态提醒家长加强日常看护,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红十字会要持续实施好“一家一个救生圈”项目,适时组织力量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宣教活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红十字会、各学校〕
3.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宣传、文广旅、融媒体等部门要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通过公益广告、宣传警示片、专题报道等方式,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救生技能,报道各地防溺水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感人事迹,展示为民服务风采。参照去年做法,利用“村村通”广播系统在下午放学及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滚动播放警示音频。各乡(镇)要通过在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危险水域悬挂宣传横幅,设立专题宣传板报,嵌入乡村文艺舞台等方式,切实浓厚工作氛围。〔责任单位:县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办、各学校〕
4.全面加强重点对象精准宣教。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全面摸排农村留守、特殊困难家庭、城镇返乡等特殊学生群体,将其列为防溺水重点防护对象,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教育、公安等部门要用好“万师访万家”“四级包保”“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机制,会同乡(镇、街道)干部与基层组织,经常提醒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加强防溺水教育管理。对于监护人无能力履行监护责任的,乡(镇、街道)以及相关组织要推动建立防溺水“邻里盯防”机制,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和“五老人士”等各方力量精准对接、加强盯防,确保重点时段有人管、知去向。要发挥“童心港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站”等机制作用,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图书馆等现有设施,发动志愿者、返乡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大学生等资源力量为中小学生提供假日作业辅导、兴趣课程等服务,降低涉水风险。〔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办、各学校〕
(二)完善危险水域“四个一”设施
5.明确危险水域防范责任。要在往年工作基础上,结合警情、社情、民情,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安全评估,摸清风险等级、警示标语和救援设施现状等情况,补充完善重点水域台账。按照有关规定,压实重点水域所有人或实际使用人、管理人的溺水防范责任主体,落实防范措施。指导督促溺水防范责任主体建立完善巡查值守制度,明确责任人在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开展巡逻值守。要组织辖区党员干部、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对河流、水渠等公共水域的巡逻巡查。〔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办〕
6.补齐防溺水救援设施。要加强重点水域防溺水“四个一”设施增设和修缮。在风险等级较高、中小学生常聚集的水域,应加密布建或增设救生衣等救援设施。重点水域“四个一”设施补齐工作应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有条件的地方,应在重点水域安装具有红外预警、远程喊话等功能的智能预警设备,视频监控接入基层综治中心和公安派出所监控平台。公安部门要加大治安“三张图”在防溺水工作中的实战运用,加强对盗取、损毁救援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打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办、城市社区管委会社会综合治理办、县红十字会〕
(三)发动全民参与防溺水
7.建立健全防溺水有奖举报机制。要全覆盖建立健全防溺水有奖举报机制,教育、公安、学校等单位要在官方微信公众号、重点水域警示牌以及各类公益广告栏、媒体发布防溺水有奖举报通告,尽最大努力扩大有奖举报知晓范围,形成全民防溺水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各学校〕
(四)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8.持续提升溺水警情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公安、教育、消防救援、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民间救援组织要组织开展溺水警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从警情受理、力量调度、现场处置、舆情管控、事后处理等各环节进行磨合衔接,抢占溺水黄金救援时间。综合应急演练应在6月底前至少完成一次。各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要挖掘现有人力资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日常训练,确保接到溺水事件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就近有序高效开展救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消防救援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办、城市社区管委会社会综合治理办〕
(五)继续实施“水花行动”
9.持续开展“水花行动”。教育部门要制定学生游泳教育培训计划,以四至六年级学生为主要对象,广泛开展游泳技能和安全知识、自救技能培训。依托校内师资自主开展游泳教育,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将游泳教育服务纳入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范围后,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提供游泳教育服务。要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多方筹措的中小学生游泳设施和培训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各学校〕
10.强化游泳培训场所保障。要因地制宜,统筹现有社会、学校、小区、酒店、健身房、水上乐园等游泳场所资源,采取购买服务、家庭送教等多种形式开展游泳培训。在乡镇农村地区及有条件地区,鼓励参照“一乡(村)一池”做法,建设“拼装式”临时游泳场地,或利用合适场地就地取水等方式,在保证安全、保证水质的前提下建设乡镇简易游泳池,为农村学生提供培训场所。要将游泳场所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并规范组织实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游泳场所,方便学生就近接受游泳教育。〔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民生服务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署推进。各部门、各乡(镇)、各学校要把防溺水工作作为高水平社会治理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党政领导牵头、部门协作配合、属地分级负责、家校协同联动、社会积极参与”工作机制统领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
(二)扛牢防范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各部门、各乡(镇)、各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扛起宣传引导、水域摸排与评估、防溺水设施建设、水域巡查、重点对象防护等工作责任,突出学生脱离学校、远离家长等薄弱环节的管理。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效,倒逼责任落实。各部门、各乡(镇)、各学校要加强条块统筹调度,推动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发生学生溺亡事件的,由县级以上组成专班开展复盘倒查,重点核查属地管理、宣传教育、救援设施建设和应急救援机制等落实情况,根据核查结果,开展约谈、挂牌督办,或依程序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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