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会昌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会府办字〔2023〕42号)精神,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自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来,截至8月底,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共累计排查出240条重大事故隐患,经梳理,仍存在64条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乡(镇)、各行业部门要根据《会昌县2023年4-8月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责任清单》逐一认领,督促落实整改,并加强整改过程安全防范,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隐患整改。
一、关于37处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项
(一)整改措施:
应急管理局牵头,隐患验收销号后及时将隐患整改情况报县安委办;
(二)整改时限:根据附表计划整改完成时间完成整改。
二、关于2处矿山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项
(一)整改措施:
应急管理局牵头,隐患验收销号后及时将隐患整改情况报县安委办;
(二)整改时限:根据附表计划整改完成时间完成整改。
三、关于7处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项
(一)整改措施:住建局牵头,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安委办销号。
(二)整改时限:根据附表计划整改完成时间完成整改。
四、关于2处交通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项
(一)整改措施:
1.公安局交管大队牵头,隐患验收销号后及时将隐患整改情况报县安委办;
2.城管局负责主动对接整改牵头单位,按时整改销号。
(二)整改时限:根据附表计划整改完成时间完成整改。
五、关于其他行业领域2处水利方面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项
(一)整改措施:水利局牵头,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安委办销号。
(二)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
六、关于其他行业领域1处旅游方面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项
(一)整改措施:文广新旅局牵头,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安委办销号。
(二)整改时限:2023年9月30日。
七、关于工贸领域1处建材方面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项
(一)整改措施:市场监管局牵头,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安委办销号。
(二)整改时限:2023年8月25日。
八、关于工贸领域1处轻工方面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项
(一)整改措施:永隆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安委办销号。
(二)整改时限:2023年7月25日。
九、关于消防领域11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项
(一)整改措施:周田镇、西江镇、庄口镇、文武坝镇、白鹅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安委办销号。
(二)整改时限:根据附表计划整改完成时间完成整改。
附件:《会昌县2023年4-8月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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