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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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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商务服务业字〔2022〕74号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

现将《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商务厅

2022年5月11日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线上消费提质升级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战略部署,加快产业流通环节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助推产业拓市场、优结构、降成本、增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省产品线上消费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依托我省产业特色和电商便捷优势,通过增强网络商品供给、培育网络畅销品牌、拓宽线上销售渠道,促进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赣品网络市场规模和品牌知名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品牌品质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及政府在规划、政策、标准、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特色产业的线上市场活力。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针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电商转型升级的不同特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聚焦问题、分类施策、巩固优势、补足短板,明确优化升级方向。

以点带面、协调发展。选择有基础、有潜力、有意愿的特色产业开展试点,取得经验成效后逐步拓展、全面推进,做到产业升级与消费提档相结合。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全省网络零售额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其中,实物商品类网络零售额突破2600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打造10个以上电商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培育200个以上网络零售额超5000万元的网络品牌。通过大力推进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省内优势产业网络销售规模明显扩大,电商与产业供应链深度融合,江西网络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省电子商务生态体系更加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产业电商发展基础

1.优化产品供应。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化业务流程,建立供求信息传导机制,加大农产品整合供应,引导按需生产,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工业消费品生产企业加强消费需求研判,加大产业链优化和产品研发投入,实施生产线信息化智能化改造,通过以销定产和定制化模式,优化生产供给。引导企业结合区域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和淡旺季销售特点,降低生产设备闲置率,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更高水平供需平衡。

2.孵化网络品牌。引导产业集群拓展品牌策划、设计包装、孵化运营、宣传推广等功能,建立完善品牌培育、保护和监管体系,加强品牌运营,提升商品品牌化、特色化水平。鼓励传统优势品牌与电商平台合作,结合网络消费特点,研发网络品牌,加快产品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发展,打造具有产业特色、市场认可的电商品牌。

3.升级基础设施。鼓励产业集群结合实际制订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相关标准,推进电子交易结算系统、公共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等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园区仓储、分拣、加工、配送、冷链等物流设施设备,探索构建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共用系统。鼓励企业开展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提升产品展览展示、营销推广、信息数据等服务水平。

4.推广技术应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深度应用,引导产业集群加快传统交易场景数字化重构,推动数据共享、信息分享、人才流动、品牌传播,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鼓励产业园区、专业市场依托电商平台,衔接匹配上游供应与下游需求,打通产业链各环节,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服务流融汇畅通。

5.整合资源要素。引导产业集聚区按照电商仓储、快递配送等特点,整合生产、销售、物流等资源和需求,通过自建或共建等方式,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带动产业升级和效率提升。按照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巩固差异化经营优势,搭建开放平台与中小企业共享,探索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深化横向协作,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二)推进“电商+”系列行动

6.“电商+产业品牌”。支持家具、纺织服装、陶瓷、电子产品、箱包、食品、农产品等特色优势产业与电商平台、MCN机构合作,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推广和全网营销,展现江西特色,促进创新发展。鼓励“中华老字号”“江西老字号”等名优产品,依托各大电商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建立电商营销体系,加大线上线下渠道品牌传播力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培育一批面向垂直领域、细分客群的“小而美”网络新品牌。

7.“电商+工业制造”。引导工业产业集群建立与电商匹配的快速灵活响应机制,打通设计研发、上游采购、生产制造、品牌塑造、分销渠道、仓储物流等产业链各环节,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制造企业借助平台技术实时获取产品需求,优化产品线和供应链,推动反向定制,开发个性化定制产品。鼓励消费品工业、轻工业等重点门类企业开展厂地直播自销,应用VR/AR等直播新技术,扩大直播在工业制造领域的应用范围。

8.“电商+乡村振兴”。加快电商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应用,开展农村电商培训,提升农户、生产基地等生产主体的电商运营能力。鼓励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与网红主播合作,通过直播引流,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助推脱贫地区优质农特产品、滞销农产品线上销售。推动赣南脐橙、南丰蜜桔、万年贡米、庐山云雾茶、广昌白莲等区域特色农副产品开展电商供销对接,扩大线上销售网络和产品知名度。

9.“电商+商品市场”。引导电商平台“进市场”,推动电商与商品市场全平台、全产业链战略合作,在供应链、营销、支付、客服等方面加快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拓展业务渠道。推动洪城大市场、南康家具市场、鹰潭眼镜市场等商品市场实现电商转型升级,发展厂店一体化线上展示,打造线上专业市场品牌,培育一批“电商老板”,助力商品市场线上线下消费全面繁荣。

10.“电商+县域商业”。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鼓励县域商业设施、乡镇商贸中心、农村商业网点提升电商服务能力,丰富县域网络消费场景。引导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村邮站、益农信息社、供销网点等多站合一,整合“人、货、网、店”农村电商末端资源。实施“数商兴农”,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培训,提升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培育一批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

11.“电商+跨境贸易”。鼓励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拓展海外市场。支持外贸企业参加线上展会,引导企业利用电商、直播、短视频等形式拓展与客商的对接合作。推动跨境电商O2O体验店与电商相结合,开展线上“探店寻货”等活动,提升营销效果。提升跨境电商企业产品供应、渠道布局、保税区仓储物流等产业链整合服务能力,构建完善的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

12.“电商+本地生活”。推动餐饮住宿、美容美发、运动健身、足疗养生、亲子教育等本地生活服务行业,依托本地生活服务平台开展线上展销,增强与消费者的营销粘性,构建新型社交营销模式。发挥直播“所见即所得”属性,鼓励商圈街区商家开展导购直播,引导网红达人通过“网红探店”等形式,推介特色场景、店铺和商品,培育新晋网红打卡地和消费地。引导省内4A级以上景区及文创娱乐场所便捷网络售票功能,开展线上推介活动,实现江西旅游资源线上营销、互动营销、品牌营销。

13.“电商+社区团购”。引导社区商业网点依托电商平台提升产品营销、产品供应链管理、门店数字化改造、客户智慧化管理、精准化营销等功能,发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近场电商”经营模式。鼓励社区团购电商平台提升供应链效率,满足5公里半径内消费者生活相关的高频需求,促进社区团购健康发展。

14.“电商+主题会展”。通过电商丰富展会推广方式,将瓷博会、药交会、家博会等大型展会从线下延伸到线上,逐步实现线上产品展览、供需对接、在线留言、社交沟通等功能,引导企业和产品开展线上“云展示”,拓展营销渠道。推动“云展览”“云洽谈”“云签约”等新模式在会展会议领域的应用,提升展会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15.“电商+商贸物流”。深化城乡高效配送工程,构建物流园区(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站点、村级服务点及末端网点的配送网络。推进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加快快递物流网络布局,形成干支结合、多方衔接、布局合理的快递体系。支持将物流(快递)配送网点、智能终端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引导电商企业布局产地仓,鼓励发展高铁、航空快递业务。

(三)强化电商配套支撑服务

16.丰富电商基地功能。支持省内产业园区、文创园区、核心商业区和电商集聚区加强电商场景、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特色产业带、传统商业与电商融合发展。推动优质电商平台、直播MCN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入驻产业集群,形成集聚效应。持续开展电商示范基地综合评价,引导基地拓展品牌展示、培训孵化、创意设计、营销推广等服务能力,扩大示范效应。

17.推动区域性平台建设。鼓励赣籍人士创立的字节跳动、寺库网、土巴兔等知名平台返赣设立功能性总部,推动知名电商平台和领军企业来赣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营运中心、结算中心、子公司等。引导省内快消品、农产品、旅游、文化、生活服务等电商平台整合,扩展直播、社交、微商等功能,向区域性、社交性平台转型。支持陶瓷、家居、医药、铜业、有色金属等优势产业打造2-3个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

18.加快电商供应链发展。鼓励政府机构、行业商协会、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与电商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产品目录库,搭建选品平台,组织选品对接,提升电商对接频率效率。推进大型零售商场、专业市场、供应链企业与电商机构合作建设选品中心、直播中心、线上营销中心,通过“人”“货”“场”的“云化”改造,建立健全电商供应链体系,提高企业对市场反馈的响应能力,缩短流通环节。

19.培育电商服务机构。支持电商平台、运营服务商以及摄影美工、内容策划、广告营销、数据分析、人才培训等企业加强资源整合,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电商全生态建设。引导广告策划、文化创意、视频制作等传统媒体向电商直播发展,转型成为各大直播平台认证的MCN机构。鼓励优质MCN机构同直播电商平台、网红经纪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支持MCN机构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品牌深化合作,培养发展一批优质主播。

20.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江西电子商务发展研究中心组建电商专家智库,开展政策咨询、示范项目评审、技术标准制订、产业发展研究、市县巡回培训等电商服务。推动产业集群与电商高校、科研机构,重点围绕行业转型、资源整合、企业孵化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优化产业基地总体运营环境。

(四)营造电商消费良好环境

21.深化“赣品网上行”行动。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平台企业的战略合作,推进盒马鲜生、优商优品、京东物流等项目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对接,协调开设江西名优特产品旗舰店、特色馆、产业带等销售专区,扩大网络销售规模。依托行业商协会、网络零售平台、电商企业、MCN机构、供应链企业、知名主播等,联合开展“品牌品质赣品上行、跨境优品消费、数字生活服务、网红直播、数商兴农、线上线下联销、商旅文融合”等网络消费促进工作,打响赣品网络消费品牌。

22.举办网络促消费活动。紧盯平台促销、产品上新、地域节庆、项目发布等时间节点,持续举办“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金秋网购季”“618、双11电商节”等电商主题活动,创新满减满赠、实折实扣、秒杀直降、发放电子消费券、大礼包等促销举措,扩大品牌品质赣品、新奇特商品和生活必需品供应,满足群众品牌化、特色化、多样化需求。

23.开展电商“十佳”系列评选。指导各类商协会联动各大网络零售平台开展“十大电商领军企业”“十大知名带货主播”“十大网络畅销品牌”“十大网红店铺”等系列评选活动,集中媒体资源做好宣传推广,打造一批头部企业、网红主播和电商品牌,激活电商上下游产业链主体活力。

24.扩大电商人才供给。推动电商基地与电商平台、MCN机构、专业学院、培训机构、技术研发机构联合建设专业人才实训基地,培训储备电商人才。鼓励行业组织、高等院校加强电商新模式新业态研究,开展电商基本技能、技术应用、供应链管理等公益性普及性培训,探索开展电商职业技能资质认证。引导大学毕业生、网红达人开展电商创新创业,提供创业融资、场地入驻、产品对接、企业孵化等政策支持。鼓励电商企业自主引进运营人才、头部主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发展中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加强针对具体问题的跨部门协商,协调各项政策出台,监督各项工作实施,统筹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落实属地责任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落实推进电商规范健康发展属地责任,依托产业布局构建电商生态,鼓励园区(基地)对入驻的电商企业给予场租减免等优惠政策,为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推动试点先行

通过政策资金支持,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及创新试点等方面加强引导,建立重点产业集群电商转型联系机制,深入研究产业转型发展规律,持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创建,树立一批示范标杆。

(四)强化基础保障

健全网络零售数据统计监测制度,推动典调统计与数据监测相结合,探索开展直播、短视频、社群等新业态电商数据监测。建立全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政策、资讯、活动、招商、培训等电商信息共享,定期发布全省网络零售发展报告。

(五)发挥协会作用

鼓励行业商协会组建产业电商联盟,提供电子商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制订具有操作性的行业标准规范。支持协会开展行业高峰论坛、考察调研、产销对接、技能培训等行业交流活动,促进电商行业抱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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